专项监督贯通刑民行公益诉讼链条 最高检通报1.9万余件涉企案件办理情况

执法司法不规范问题日益突出,已成为影响营商环境优化的关键因素。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司法等现象,直接侵害企业合法权益,扰乱市场竞争秩序。为此,最高人民检察院去年3月启动专项监督行动,把规范执法司法权力运行作为重点,通过系统、全方位的监督,针对性纠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刑事领域,检察机关聚焦应立案而不立案、不应立案而立案、应撤案而未撤案等突出问题,依法纠正跨区域违法抓捕、违规异地办案等行为。截至2025年底,全国检察机关共办理刑事诉讼监督案件9700余件,监督撤案3000余人,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3500余人。同时,检察机关加强对违法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的监督,共监督解除、返还违法“查扣冻”26亿余元,依法变更人身强制措施820余人。针对涉企刑事“挂案”问题,检察机关依法监督清理4300余件,防止案件长期搁置影响企业正常经营。 在打击犯罪上,检察机关对各类经营主体一视同仁,依法惩治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犯罪。专项监督开展以来,共起诉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实施的职务侵占、挪用资金、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等犯罪1.2万余人,起诉侵犯商业秘密、假冒专利等各类侵犯知识产权、妨碍科技创新等犯罪1.6万余人,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民事检察领域,检察机关持续推进虚假诉讼以及审判、执行活动中违法“查扣冻”涉企财产的监督,共办理民事检察案件5400余件,其中虚假诉讼监督案件1300余件,民事执行监督案件4000余件,有效遏制利用诉讼程序侵害企业权益的行为。 行政检察方面,检察机关强化对行政违法行为的监督,共办理行政检察案件4500余件,涉案金额6.4亿余元,推动行政权力依法规范运行。在公益诉讼领域,检察机关加强对破坏公平竞争市场环境行为的监督,共立案涉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等公益诉讼案件240余件,涉案金额7900万元,发出检察建议80余份。 最高检副检察长葛晓燕表示,检察机关将全面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以专项监督为抓手,直面问题、破解难点,更有力维护执法司法公正,依法平等保护各类企业产权。同时,最高检、各省级检察院共确定挂牌督办、交办案件500余件,其中最高检直接挂牌督办、交办案件30件,确保重点案件监督到位。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随着专项监督推进,法律监督机关在守住公平正义底线的同时,也在关键环节为产权保护和规则运行“打基础”。通过提升法律监督的制度效能,在执法司法重点领域筑牢保护屏障,检察监督与市场主体司法需求的对接更加精准,一个权利平等、规则透明、预期稳定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正在加快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