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把“岗位权力”异化为“谋利工具” 盐池县人民法院3月25日依法公开开庭审理石某某受贿案;公诉机关指控,2023年6月至2025年6月期间,石某某利用担任盐池县资源能源开发服务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的职务便利,在地产油井维修、安全环保检查等事项中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共计46万元。庭审中,检察机关围绕起诉指控进行讯问,并出示书证、证人证言等证据材料,形成相互印证的证据链条。被告人在庭审中表示认罪认罚并悔罪。 该案折射出的问题是:个别党员领导干部在资源能源等重点领域的公共事务管理中未能守住纪法底线,将本应用于服务发展的管理权限,变成个人谋利的工具,最终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原因:信念动摇与制度执行松弛交织叠加 从案件所涉事项看,油井维修、安全环保检查等环节专业性强、链条长、协作单位多,容易出现信息不对称,也留有一定的自由裁量空间。监督约束不到位时,“人情审批”“打招呼办事”等不正之风便可能滋生,为权钱交易提供可乘之机。 同时,案件也反映出个别人员纪法意识淡薄、理想信念缺失,在利益诱惑面前放松自我约束,把“可为与不可为”的界限越划越模糊,由“小节失守”演变为“底线失守”。从违纪走向违法,往往源于长期心存侥幸、忽视纪律提醒的累积。 影响:损害政治生态与行业治理,透支社会信任成本 职务犯罪不仅破坏公共资源配置的公平,也扰乱行业治理秩序。资源能源领域事关安全生产与生态环保,一旦监管检查被利益左右,隐患排查可能流于形式、整改落实可能打折扣,进而放大安全和环境风险。对单位来说,干部“出问题”会影响队伍士气,干扰管理链条,冲击制度执行;对公众来说,权力失范会削弱对依法行政、公正监管的信任预期,增加营商环境的不确定性和制度运行成本。 此次庭审以旁听方式向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直观呈现违法成本与纪法威严,让案件教训更具体、更可感,对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加强廉洁文化建设具有警示意义。 对策:以“公开庭审+警示教育”推动监督前移、治理闭环 办案机关将庭审现场作为警示教育课堂,表达出以案释法、以案促改的信号。下一步关键在于把案件教训转化为制度措施,形成从惩治到预防的治理闭环。 一是压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针对资源能源管理、工程维修、检查验收等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建立责任清单与风险清单,明确岗位权力边界,规范流程运行,推动监督常态化。 二是完善权力运行制约机制。对自由裁量空间较大的事项细化工作规范与技术标准,推行全过程留痕管理;在财务支付、项目验收、检查结论等关键节点强化交叉复核和集体决策,压缩“个人说了算”的空间。 三是提升警示教育的针对性与持续性。通过旁听庭审、通报典型案例、开展廉政谈话等方式,将警示教育由“集中一次”变为“经常一课”;对年轻干部和关键岗位人员加强纪法培训与心理防线建设,做到早提醒、早纠偏。 四是推动行风治理与营商环境同步优化。围绕企业和群众反映集中的审批检查、项目服务等领域,深入规范涉企执法检查的频次和程序,强化公开透明,减少寻租空间,以制度约束保障公平竞争。 前景:以更严密监督体系护航高质量发展 随着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推进,各地持续探索将司法办案、检察监督、纪检监察与行业治理衔接贯通,通过公开审理、普法释纪、整改提升,形成“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综合效应。可以预期,围绕资源能源、安全环保等重点领域的监督将更加注重系统集成与数据赋能,权力运行将更规范、更透明,干部队伍的纪律意识和法治意识也将进一步增强。
一纸判决书不仅是司法裁量,更是一面映照权力边界的镜子。当46万元贿款与公职人员的政治生命一同置于法治天平之上,这个春天在西北小城敲响的警钟,传递出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清晰信号。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进程中,每一起职务犯罪案件的查处,都是对公平正义底线的再确认,也是对“人民公仆”角色的再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