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湿地作为地球三大生态系统之一,既承担涵养水源、调蓄洪水、净化水质等“生态基础设施”功能,也是保护生物多样性、提升城乡人居环境的重要空间;但长期以来,受城镇化扩张、围垦占用、污染输入、外来物种入侵以及气候变化等因素叠加影响,部分地区一度出现湿地面积减少、功能退化、景观破碎化等问题,湿地保护也面临“底数不清、约束不足、修复难度大、投入机制不健全”等共性挑战。 原因:一方面——湿地类型多、分布广——管理涉及林草、水利、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多个部门,若缺少统一规则和标准,容易出现职责交叉、治理分散。另一方面,湿地具有明显公共属性,生态服务价值难以通过市场直接体现,地方发展与保护之间容易承受短期压力。同时,外来入侵物种扩散、海岸带开发强度上升等新变量持续出现,使传统保护模式难以满足系统治理需求,也推动法治化、工程化、科学化的综合路径加快落地。 影响: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数据显示,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持续加强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全国湿地面积位居亚洲第一、世界第四,湿地保护取得历史性进展,逐步形成重点治理与分类保护相结合的新格局。变化不仅体现在“面积与数量”的增长,也体现在“制度与能力”的提升:通过对国际重要湿地、国家重要湿地与省级重要湿地分级认定,保护边界更清晰、管护责任更明确;依托国家湿地公园等平台建设,更多公众得以共享生态效益,生态文明理念也以更可感的方式转化为公共产品。据介绍,全国设立国家湿地公园903处,约90%的国家湿地公园向公众免费开放,每年吸引游客约3.2亿人次观光游览,湿地保护与公众参与、科普教育、绿色休闲形成良性互动。 对策:制度建设上,我国持续强化湿地保护的法治保障,颁布实施《湿地保护法》,并会同财政等部门配套出台促进湿地恢复的制度安排;全国21个省(区、市)完成省级湿地保护条例制修订,依法治理框架深入完善。管理体系方面,推动建立湿地分级管理体系,指定国际重要湿地82处,发布国家重要湿地80处、省级重要湿地1208处,并认证国际湿地城市22个,数量居世界首位,体现出以标准化、清单化方式推进保护的治理思路。工程修复方面,持续推进湿地保护修复,累计实施3800多个项目,新增和修复湿地面积100余万公顷;围绕沿海典型生态系统,实施红树林保护修复和互花米草防治专项行动,累计营造红树林9200公顷、除治互花米草9.73万公顷,突出重点、分类施策、问题导向的治理路径更加清晰。对外合作方面,我国持续深化国际履约,提出湿地保护中国方案,正式成立并高质量建设国际红树林中心,意向成员国增至20个,全球湿地治理中持续提升规则参与度与行动影响力。 前景:展望“十五五”期间,有关部门提出将强化湿地资源的科学保护、系统治理和合理利用,重点包括健全法律法规体系,强化本底调查、动态监测与预警,推动建立湿地面积总量管控制度;统筹实施湿地保护修复工程项目,持续推进红树林保护修复,巩固互花米草防治成果;同时加快建立健全湿地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推动湿地保护与民生改善相衔接。业内人士认为,随着监测能力、法治约束与资金机制逐步完善,未来湿地保护将从以工程为主,升级为“工程+制度+价值转化”并重,更强调全过程管理与区域协同,强化对关键生态功能区与敏感区域的刚性约束,并在生态产品供给、城市韧性提升、防灾减灾能力建设诸上释放更综合的效益。
湿地保护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事关国家生态安全与可持续发展全局。当前我国湿地保护已取得明显成效,但在面积总量管控、生态功能提升、价值转化等仍需持续用力。坚持系统观念,统筹保护与发展、当前与长远、国内与国际,才能让湿地此“地球之肾”持续恢复活力,为子孙后代留下天蓝、地绿、水清的美好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