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6日傍晚,重庆市巫山县抱龙镇桃花村发生一起因非法捕猎装置导致的人员伤亡事件。56岁村民王某祭祖返程途中,于山间小路误触他人架设的高压电网,经抢救无效死亡。这起本可避免的悲剧,再次将农村地区非法捕猎乱象推至公众视野。 据死者家属介绍,王某是家中顶梁柱,当日下午上山祭祖后曾发信息让家人接应,但随后电话便无人接听。家属寻找时发现其已倒在路边,膝盖处裤子被烧破,皮肤呈紫色,身旁即是致命的捕猎电网。现场勘查显示,该电网横设在约一米宽的山路上,布置隐蔽且无任何警示标识,配备的高压电瓶电压高达上万伏。这种极具杀伤力的装置设在公共通行路段,无异于埋下一颗随时可能引爆的地雷。 巫山县公安局2月8日发布通报称,犯罪嫌疑人黄某为捕猎野生动物,于2月1日在山林中擅自架设非法捕猎装置,未设置任何警示标志,最终酿成惨剧。目前黄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更侦办中。据了解,黄某此前曾有犯罪前科,事发后其家属曾上门协商,承诺支付5万元安葬费却迟迟未能兑现,这种态度更加重了受害者家属的悲痛与愤怒。 这起事件并非孤立个案,而是折射出农村地区非法捕猎活动屡禁不止的现实困境。桃花村村干部证实,当地野猪数量较多,山上常有人用电网捕猎的情况,但村委会最初并不知情,直到警方抓获嫌疑人后才获悉详情。死者家属更指出,现场捕猎装置规模较大,山里搭建有棚子,不可能是一人所为,这意味着可能存在团伙作案或长期经营的情况。 非法捕猎装置泛滥的背后,既有经济利益驱动,也暴露出基层治理的薄弱环节。一上,部分人员为获取野味或保护农作物,铤而走险架设电网等危险装置;另一方面,山区地域广阔、地形复杂,基层执法力量有限,难以实现全覆盖监管。更为严重的是,这些装置往往设置在偏僻山路,缺乏警示标识,对过往行人构成致命威胁,将个人私利凌驾于公共安全之上。 从法律层面看,非法捕猎行为不仅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私设危险装置致人死亡更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甚至故意杀人罪。此案中,黄某明知电网具有极大危险性,却在公共通行路段架设且不设警示,其主观过错明显,应当承担相应刑事责任。受害者家属要求严惩犯罪嫌疑人的诉求,既是对逝者的告慰,也是对法律公正的期待。 事发后,警方已会同主管部门对案发地周边区域开展全面排查,清除非法捕猎装置,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这种亡羊补牢举措固然必要,但更应建立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遏制非法捕猎行为。有关部门需加强日常巡查,畅通举报渠道,发动群众参与监督;同时加大普法宣传力度,让村民认识到非法捕猎的法律后果和社会危害;对于野生动物损害农作物等实际问题,应探索科学防控手段和合理补偿机制,疏堵结合方能标本兼治。
这起悲剧折射出对法律和公共安全的漠视;依法严惩违法行为,完善监管体系,加强法治教育,才能从根本上杜绝类似事件,保障乡村的安全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