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一女子把自己存进银行的100 万元全都丢了

枣庄一位女士把自己存进银行的100万元全都丢了,这事现在让不少人开始琢磨:钱还能放心存银行吗?故事得从2009年说起,那年7月和9月,山东枣庄的孙女士分两次在原恒泰农村合作银行存了钱,一次50万,总共凑了100万元进去。后来到了2014年,银行改制变成了枣庄农商银行。等她拿着存折去取钱时,却发现账户里只剩了1元钱。 孙女士觉得太冤了,直接把枣庄农商行薛城支行告上了法庭。结果银行倒打一耙,说存折是假的,还指责她存了快六年都不管不问,这事儿不像是真的。法院觉得这事儿可能涉及刑事犯罪,就把案子移交给公安局去查。2020年4月,枣庄市公安局薛城分局给出了终止侦查决定书,明确没有证据能证明孙女士伪造了票证。 翻查刑事侦查卷宗才发现,早在2009年7月,银行的前职员田艳就盯上了孙女士的钱。她在客户签名栏签上孙女士的大名,分几次把30万给取走了。到了9月,她又用同样的招数取走了50万。至于剩下的20万,田艳说不是自己干的,但也承认有时柜员会帮客户签字。这就意味着,孙女士刚存进去的钱还没捂热乎呢,就被分批次全部给支走了。 银行拿不出证据证明那些取钱的手续是合法的。法院最后认定,枣庄农商行作为金融机构没能看好钱,导致存款丢了,肯定得负责。2020年12月,法院判决银行10天内赔孙女士100万元本金和利息。利息要从存款那天算起按同期利率算,如果不还钱还得双倍付迟延金。但银行一直拖着不给钱。到了2021年7月1日,法院强制执行了这个判决。 这事儿闹得挺大的。山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赶紧派工作组去查了枣庄农商银行的存取款流程,说要严肃处理那些失职的人。大家都在担心存款安全到底靠不靠谱啊?毕竟保障钱不丢是银行的基本责任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