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五名高校教师被撤销教师资格 涉师德失范及刑事犯罪问题

河南省教育厅近日发布《2025年撤销高校教师资格行政处罚》通告,对省内5名高校教师作出撤销或丧失教师资格的处理。

通告显示,相关问题主要集中在两类:一类为严重违反师德师风,涉及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与他人发生不正当关系等行为;另一类为触犯刑法,涉及挪用公款、寻衅滋事、组织考试作弊等违法犯罪,并已由司法机关依法判处相应刑罚。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上述人员分别被撤销教师资格或依法自动丧失教师资格,并按规定受到重新申请资格的期限或终身限制。

从“问题”看,此次处理呈现出两个突出特征:其一,师德问题与教育行业的特殊性直接相关。

高校教师肩负立德树人使命,师生关系具有明显的权力与依附结构,一旦突破边界,不仅侵害学生权益,也会破坏教育公平与校园安全,带来持续的心理与社会影响。

其二,刑事违法行为对教育秩序的伤害更具外溢性。

挪用公款损害公共资源与学校治理公信力,组织考试作弊破坏人才选拔与评价体系的公平底座,相关行为对教育生态具有长期侵蚀性。

从“原因”看,师德失范与违法犯罪往往与多重因素交织:一是个别人员法纪观念淡薄、底线意识缺失,把课堂与校园当作“特权空间”,对职业规范缺乏敬畏;二是少数单位在师德教育、日常监督、风险预警等方面仍存在薄弱环节,对苗头性问题发现不及时、处置不彻底;三是高校管理链条较长、岗位类型多样,涉及教学、科研、考试、经费等环节,一旦制度执行不严或监督存在盲区,容易被个别人员利用,诱发违纪违法。

从“影响”看,依法撤销或丧失教师资格,既是对个人行为的严肃追责,也是对教育治理的明确导向。

一方面,这类处理向社会释放“师德师风是第一标准、违法必究绝不姑息”的强烈信号,有助于形成震慑,推动教师队伍自我净化;另一方面,公开通报有利于提升治理透明度,回应社会关切,增强学生和家长对教育环境的信心。

同时也提示各高校:师德建设不能停留在文件和口号上,必须落实到制度、责任和日常管理全过程。

从“对策”看,进一步巩固治理成效需在制度与执行上同步发力。

首先,要把师德师风要求贯穿教师引进、聘用、考核、晋升、评奖等关键环节,强化“一票否决”刚性约束,形成可追溯、可核查的评价机制。

其次,完善学生权益保护与举报受理机制,畅通反映渠道,强化对调查流程、证据标准、处置结果的规范化建设,既确保严肃查处,也依法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再次,聚焦考试、经费、项目等廉洁风险点,健全岗位分权、流程留痕、内部审计与外部监督联动机制,压缩权力寻租空间。

还应加强法治教育与警示教育,以案例释法、以制度明责,推动教师群体形成知止守戒的普遍自觉。

从“前景”看,随着依法治教持续深化,师德师风建设将更强调体系化、常态化与精细化。

一方面,行政监管、校内治理与司法处置的衔接将更加顺畅,对“师德失范+违法犯罪”等严重情形形成闭环惩治;另一方面,高校也将更加重视预防治理,通过心理支持、职业伦理培训、风险排查等方式,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可以预期,在更严格的制度约束与更透明的治理环境下,教师队伍的职业荣誉感与社会信任度将得到进一步巩固。

教育大计,教师为本;教师修养,师德为先。

教师资格不仅是一纸证书,更是承载着立德树人使命的职业准入凭证。

严格的资格管理和退出机制,既是维护教师队伍纯洁性的必然要求,也是保障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

只有让失德失范者付出应有代价,让制度红线真正带电,才能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生态,让教师真正成为受人尊敬的职业,让教育真正成为人民满意的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