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法院与省妇联近日联合发布2025年度家事纠纷典型案例,其中一起涉及网络直播平台的婚姻财产纠纷案引发关注。该案通过司法手段对不正当关系中的财产转移行为进行了规范,同时对网络平台的监管责任进行了明确界定,具有重要的示范意义。 案件基本情况反映了当代社会中的新型家庭纠纷特征。孙某与钱某为夫妻关系,2018年钱某在网络直播平台接触到女主播于某,随后发展为不正当男女关系。在交往过程中,钱某使用夫妻共同财产向于某进行了大额打赏。根据平台分成规则——于某获得打赏款的40%——网络平台公司获得60%。当孙某发现此情况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打赏赠与行为无效,并要求于某和平台公司全额返还打赏款。 法院的裁决表明了对家庭伦理和财产权益的双重保护。法院认定,钱某为维系不正当男女关系而使用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大额打赏的行为违背了公序良俗,属于无效民事行为。这一判决明确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配偶一方不能以维系婚外关系为目的挥霍共同财产。于某据此获得的款项应当全额返还,体现了法律对婚姻家庭关系的保护。 需要指出,法院对网络平台公司的监管责任进行了严肃评价。法院查明,该平台对主播存在着装暴露、直播行为具有挑逗性等问题未采取有效管控措施,对监管部门要求进行消费提醒、设置打赏限额等明确规定采取了消极态度,存在明显的监管不力过错。基于平台的过错程度,法院酌情判决其返还打赏收益的30%,这一处罚既体现了对平台监管责任的追究,也给予了平台一定的过渡空间。 这一判决对网络直播行业提出了明确要求。网络平台作为信息传播的重要载体,不仅要遵守法律规定,更要承担起社会责任。对主播的行为进行有效管控,建立健全消费保护机制,设置合理的打赏限额,这些都是平台应尽的义务。当前,随着网络直播产业的快速发展,一些平台为了追求经济利益而放松对内容和行为的管理,这种做法既损害了消费者权益,也破坏了家庭和谐,更不利于行业的健康发展。 从家庭财产保护的角度看,这一案例为广大家庭提供了法律指引。夫妻共同财产是家庭的共同资产,任何一方都不能以个人名义随意处分。特别是在涉及婚外关系的情况下,法律对这类行为的制约更加严格。这一判决有助于提高公众对家庭财产权益的认识,也为类似纠纷的解决提供了司法依据。 同时,法院确认返还的打赏款全部归孙某所有,这体现了对受害配偶权益的全面保护。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对应的司法解释,配偶一方擅自大额打赏属于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返还款项应当归受损害方所有,这一原则在本案中得到了充分贯彻。
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家庭权益不容以"打赏"之名被侵害。本案明确宣示:违背公序良俗的利益输送不受保护,平台不能以管理缺位牟利。唯有法治护航,才能在新业态发展中维护家庭财产安全、促进行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