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如何把法律条款转化为可执行、可评估的治理行动,是新修订文物保护法落地后的首要课题。
四川文物资源类型多样、点位密集,既有三星堆、金沙等古蜀文明遗存,也有乐山大佛、安岳石窟等石窟寺和摩崖造像,还分布着数量庞大的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
与此同时,文博热持续升温、文旅融合提速、城乡建设扩张等因素叠加,文物保护面临安全风险、管理压力与公众需求同步上升的现实挑战。
原因:一方面,文物本体具有不可再生性,部分石质文物长期受风化、水害、微生物侵蚀等自然因素影响,保护周期长、技术门槛高;另一方面,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点多面广,基层力量不足、保护责任链条易出现“空档”;再者,文物开放利用与承载量管理、公共服务供给与文物安全之间,需要更精细的制度设计与执行标准。
新修订文物保护法将“保护第一”等要求上升为法律条款,并通过加大处罚、细化程序等方式强化约束,为解决上述矛盾提供了法治工具箱。
影响:在法律框架牵引下,四川文物“保护”与“活化”的协同效应逐步显现。
以博物馆为代表的公共文化空间人气持续走高,春节等假期“博物馆热”成为新风尚,三星堆博物馆、武侯祠成都大庙会等项目吸引大量观众,反映出高质量展陈与文化供给对公众的吸引力不断增强。
数据显示,2025年1月至11月,全省推出临时展览1100个、各类活动17000余场,累计参观人数超8000万人次。
社会参与度上升的同时,也倒逼场馆开放管理更规范、服务更精细、安防更严格,推动文物从“馆藏资源”向“公共文化产品”转化。
对策:围绕法律明确的责任体系与利用导向,四川以项目化、清单化方式推进条款落地。
其一,提升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完善供给体系。
四川持续推进四川中国白酒博物馆、四川博物院新馆、江口沉银博物馆、蜀道博物馆等重点场馆建设,推动更多文物保护单位在确保安全前提下合理开放,并以展览、教育、研学等方式加强价值阐释。
同时,开展国家一级博物馆对口帮扶中小博物馆专项提升行动,组织省内16家国家一级博物馆建立对口帮扶关系,促进资源下沉与能力补齐。
其二,强化系统性保护,聚焦重点与薄弱环节并重。
四川推进乐山大佛、安岳石窟、巴中南龛摩崖造像、荣县大佛等整体保护利用,实施牛角寨石窟、中岩寺摩崖造像及题刻等重点石窟系统性保护工程;面向基层难点,推进乡村石窟寺保护行动,推动乡村石窟文化公园(景点、微景观)建设,累计达49个,探索“保护+展示+环境整治”一体化路径。
与此同时,完成廊桥三年保护行动任务,有序推进甲扎尔甲洞窟壁画迁移异地保护、平武报恩寺综合保护利用等重大项目,并支持低级别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利用项目,回应未定级文物保护压力。
其三,推进文物资源“可读、可达、可持续”利用。
四川联合印发《四川省文物主题游径建设指南(试行)》,发布古蜀文明文物主题游径及“蜀道金牛”文物主题游径(广元至绵阳段)建设方案,入选全国优秀文物主题游径4条、数量居全国第一,通过线路化组织与分级展示,推动分散文物资源连点成线、连线成面,带动区域协同保护与有序开放。
其四,守住安全底线,增强法治震慑与治理闭环。
新修订文物保护法通过细化违法情形、提高处罚力度等方式强化震慑。
四川在推进开放利用的同时,更强调“保护第一”,以承载量管理、安防系统建设、风险排查整治等为抓手,推动文物安全从“被动应对”转向“主动预防”。
同时,结合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数量大、分布广的实际,持续完善登记、公布、日常管护与保护规划等工作,推动基层文物管理责任更明确、程序更规范。
前景:随着新修订文物保护法深入实施,四川文物治理将从“项目推动”走向“制度常态”。
下一步,四川有望在三方面形成更可持续的增长点:一是进一步以科技手段赋能考古与保护,提升监测预警、数字化记录和病害评估能力,降低不可逆损耗风险;二是推动文物开放利用的标准化与精细化,建立以安全评估、分时预约、容量控制为核心的管理体系,让“热度”与“安全”相互促进;三是强化跨部门协同与社会参与,把文物保护嵌入国土空间规划、城乡建设管理、文旅产业发展全过程,形成更有韧性的保护网络。
新修订文物保护法实施一周年,四川的探索提供了地方样本,也提出了新的课题。
如何在保护与利用之间找到更优平衡点,如何让更多基层文物获得有效保护,如何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事业,这些问题的答案需要在实践中持续探寻。
文物保护是一项长期工程,唯有将法律要求内化为行动自觉,才能让珍贵的文化遗产真正活起来、传下去,为中华文明赓续发展提供坚实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