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张为了让孙子小张上学,花0110元买了套无锡市中心的学区房。2018年9月小张入学后,老张夫妇在2019年8月把房子卖给了儿子儿媳,成交价只有10元。虽然房产证还在老张手里,房子也一直住着,但两年后因为陈某住院,儿子直接把产权证挂失换了新证。等陈某去世,老张觉得吃亏了,就去无锡中院把儿子告了。 老张说是临时过户,打算孩子毕业后再要回房子。儿子一家却硬说这是赠送,10元就是赠与的代价。法院审理后给出了三条理由:第一,10元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第二,过户时小张已经入学;第三,产权登记在小张名下。所以法院判房子归小张所有,爷爷败诉了。 法官提醒大家要注意:口头说的不算数,必须有书面证据。只有白纸黑字写清楚赠与或者借贷关系,才能保护好自己的权益。前不久济南也有个九旬老太把房过户给了孙子和孙媳,因为有借据和还款承诺,法院最终支持了老太要回房子。 针对这件事大家议论纷纷:有人说爷爷可怜但法律不讲感情;有人觉得儿子一家太精明;也有人担心以后谁还敢帮忙买房。律师建议父母在给子女买房时一定要明确是赠与、借贷还是共同财产;如果是赠与最好办个公证;如果是借贷就要保留借条和还款计划。 最后给父母三个忠告:书面约定最保险;留好转账记录、聊天记录、录音等证据;让子女夫妻双方都签字确认以免日后扯皮。说到底就是“亲兄弟明算账”,只有白纸黑字才能保住亲情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