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共济,是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提升医疗保障服务均衡可及的重要举措。国家医保局、财政部近日印发通知,要求各地做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跨省共济对应的工作,继续打通个人账户资金更大范围内的使用通道,推动制度红利更广覆盖、更精准落地。 问题:随着人口流动加快,家庭成员跨省居住、就业、就医日益普遍,“一地参保、多地生活”成为不少家庭的常态。现实中,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往往集中在参保地沉淀,而家庭成员的医疗支出可能发生在异地;尤其是老人、儿童等群体,常随子女跨省生活或在外地就医购药。资金“在账上”,需求“在异地”,制度衔接不畅易导致个人账户使用效率不高、家庭互助能力受限,也增加了群众异地就医的垫资压力与结算不便。 原因:制度建设层面,个人账户长期以参保地管理和使用为主,跨省共济涉及参保关系、结算规则、信息系统、定点管理等多环节协同,必须在统一规范、风险防控与便民服务之间寻求平衡。技术治理层面,跨区域数据互联互通、身份关系核验、交易支付路径与基金监管规则,需要在全国统一医保信息平台框架下健全。此外,群众对“家庭共济”的需求持续上升,既要求范围更大,也要求规则更清晰、操作更简便,这些因素共同推动政策优化升级。 影响:此次通知明确跨省共济适用对象为职工医保参保人的近亲属,并提出一人可与多人互建共济关系,进一步强化家庭内部互助属性,有利于把分散沉淀的个人账户资金转化为可支配、可流动的“家庭健康金”。在使用场景上,个人账户资金不仅可支付近亲属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个人负担医疗费用,也可用于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符合规定的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个人负担费用,并可用于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长期护理保险的个人缴费等。多场景覆盖将有效缓解部分家庭的阶段性支出压力,提升保障的可及性与公平性,增强群众对医保制度的获得感。 从既往实践看,制度优化具备坚实基础。国家医保局此前指导各省开展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省内共济,已显现明显成效:5年来累计共济超过7.8亿人次、金额超过1000亿元,说明家庭共济在减轻群众负担、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上具有现实价值。与此同时,跨省共济也已试点中探索路径,部分地区依托“医保钱包”等方式推进便捷结算,目前已有337个统筹地区开通相关功能并实现跨省共济,为全面推开积累了经验。 对策:跨省共济涉及面广、链条长,落地关键在于“标准统一、流程顺畅、风险可控、服务可感”。一是强化系统互联与规则衔接,推动异地就医、定点购药与个人账户支付链路更加通畅,减少群众多次跑动和重复材料。二是完善近亲属关系确认与共济关系建立机制,既要便捷,也要严格核验,防止冒用、套现等风险。三是加强定点机构和零售药店管理,明确可支付范围与合规要求,强化智能审核与事后监管,守住基金安全底线。四是做好政策宣传与操作指引,面向老年群体和跨省流动人员提供更清晰的办理渠道与咨询服务,提升政策可达性。五是推动与城乡居民医保、长期护理保险等制度衔接更顺畅,使家庭内部资源配置更灵活,形成互补合力。 前景:随着全国统一医保信息平台持续完善,跨省共济的推广条件将更加成熟。可以预期,政策将从“能用”向“好用”“常用”深化:一上,更多统筹地区将加快开通相关功能,跨省就医购药的支付体验将增强;另一方面,监管方式将更多运用数据比对与智能风控,实现便民与安全并重。中长期看,跨省共济不仅有助于提高个人账户资金使用效率,也将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助力构建与人口流动相适应的医疗保障服务体系。
推进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共济,反映了我国医疗保障制度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这项政策的全面推广,将让更多参保人受益,更提升医保制度的保障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