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发布典型案例规制商业诋毁行为 依法保护市场主体公平竞争权益

问题显现:市场竞争乱象亟待司法亮剑 在近期审结的“某途公司诉某东贸易公司等商业诋毁案”中,被告企业通过线上线下联动,在养车服务领域推出名为“震虎价”的营销活动。其宣传材料刻意模仿原告商标字体,并配合“养车也‘虎’人”等暗示性表述,设计老虎形象被掀翻等贬损画面,实质上传递竞争对手经营不善的误导信息。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一审认定该行为构成商业诋毁,判令三被告停止侵权并赔偿500万元;二审维持原判。 深层剖析:新型不正当竞争呈现三大特征 最高法督察局局长廖向阳指出,当前涉企违法呈现新特点:一是侵权方式更隐蔽,以隐喻暗示替代直接诋毁;二是传播渠道更分散,线上线下叠加放大影响;三是损害后果更外溢,互联网加速不实信息扩散。此类行为不仅侵害企业权益,也会干扰市场信号,削弱“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据不完全统计,2023年全国法院受理不正当竞争案件同比增长17%,其中商业诋毁类占比达21%。 司法应对:构建“三位一体”保护体系 围绕2024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规范涉企执法”的部署,最高法已推出一揽子举措:在制度层面印发专项工作通知,明确11类重点整治行为;在组织层面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并在京津冀、长三角等地区设立试点法院;在机制层面完善典型案例指导体系,此次发布的7个案例涵盖商业诋毁、商标侵权等常见场景。需要指出,“震虎价”案将隐喻式贬损纳入商业诋毁的认定视野,为同类案件裁判提供了参考。 长远影响:司法裁判引领市场规则重塑 法律界人士认为,这批案例传递出清晰导向:一是明确正当营销与不正当竞争的边界,划出“不碰瓷、不搭便车”的底线;二是加强对知名商标的反淡化保护,对“打擦边球”行为从严认定;三是强化高额赔偿导向,将企业商誉损失纳入更可量化的评估框架。中国政法大学竞争法研究中心主任指出,平台经济快速发展背景下,司法通过裁判规则引导市场主体树立“底线竞争”意识,对优化营商环境很重要。

维护公平竞争,既需要市场主体守法诚信,也需要法治以明确规则纠偏越界行为。最高法发布参考案例,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为商业诋毁划出清晰红线,有助于推动竞争回归质量与服务本源。随着规范涉企执法司法专项行动加快,依法保护各类经营主体合法权益、促进统一大市场建设的制度效能将更释放,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坚实的法治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