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出台新规强化直播电商食品安全责任 明确"店播""达播"三类行为底线

随着直播电商快速发展,食品销售已成为重要板块。但直播间食品经营规模扩张的同时,也带来新的监管难题。市场监管总局此次发布的新规,正是针对直播电商食品销售中的突出问题提出的管理举措。直播电商食品销售主要分为两种模式。一种是“店播”,即食品生产经营者自建直播间销售;另一种是“达播”,即非食品生产经营者受托或代理销售食品。两种模式经营主体、资源投入和业务形态上差异明显,因此新规采取了分类管理思路。 在管理制度层面,新规明确了两类经营者的责任边界。“店播”经营者作为食品生产经营者,应依法建立并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与经营规模和风险状况相匹配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达播”经营者虽不是食品生产经营者,但应参照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配备相应管理人员——确保食品安全管理有人负责、制度可落地。 在信息公示上,两类经营者均需按规定履行信息公示义务。其中,“店播”经营者还应在直播账号主页显著位置公示食品生产经营许可、预包装食品备案等真实有效的资质信息,接受社会监督。此举有助于消费者快速核验资质,降低信息不对称,做出更理性的购买选择。 在查验义务上,两类经营者的要求也有所区分。“店播”经营者应依法查验供货者许可证和食品合格证明,如实记录并按要求保存涉及的凭证。“达播”经营者则需建立更明确的选品制度,细化选品标准,核验食品经营者身份、许可或备案信息、合格证明等材料,并做好留存备查。 更为重要的是,新规对所有直播间运营者提出了共同遵守的“三道行为底线”。首先,直播间需建立事前合规审核机制,每次食品直播前对直播营销人员、拟售食品及直播内容进行审核,避免违规内容上线。其次,直播间不得经营法律法规禁止的食品,并应建立食品抽样检验制度,结合食品类别、安全风险和消费者反馈等情况定期开展检验,及时发现并处置风险。第三,直播间不得混淆普通食品、特殊食品和药品概念,不得对产地、成分、功能等作虚假或误导性宣传,不得发布未经资质认定机构出具的检验信息,确保对外发布的信息真实、完整、准确。 这些规定的发布,反映了监管部门对直播电商食品安全的重视。直播电商传播快、互动强,一旦发生食品安全问题,扩散范围和影响往往更大。通过明确责任、细化要求并设定行为底线,有助于前移风险防控关口,保障消费者知情权与安全权。同时,也为行业提供更清晰的合规路径,推动形成更有序的竞争环境。

食品安全没有“流量例外”,直播带货也不能成为责任真空。新规以分类监管明确边界、以底线要求划清红线,既为行业立规矩,也为消费信心增底气。只有把制度要求落实为可执行的流程、可追溯的记录,让每一次“下单”都有来源可查、标准可依、责任可追,直播电商才能实现更快、更稳、更长远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