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基层社会治理中,矛盾纠纷往往呈现“小、散、频、杂”的特点——邻里间地界口角、家庭抚养费争执、消费碰撞纠纷等,表面看是“家长里短”,背后却可能牵连情绪对抗、利益冲突和持续积怨。
一旦处置不及时、协调不顺畅、尺度把握不当,小摩擦就可能演变为治安案件乃至更严重后果。
如何把风险识别在前、化解在小、处置在早,是基层治理必须直面的现实课题。
原因:一方面,基层纠纷主体多元、诉求交织,单靠某一部门“单兵作战”难以兼顾法律、情理与现实可行性;另一方面,传统处置方式中,信息来源分散、流转不畅、责任边界不清,容易出现重复跑、多头问、久拖不决。
再加上部分纠纷具有跨辖区、跨部门特征,缺乏统一入口和统筹调度,就容易错过最佳处置窗口期。
新乡的探索,正是针对这些堵点,推动从“被动接警处置”向“主动排查化解”转变,从“个案经验”向“制度机制”升级。
影响:新乡市公安机关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作为维护安全稳定的重要前端工作,自去年7月起以“警调对接”方式推动流程再造:群众纠纷先由派出所统一受理,再根据事项性质分流至司法、妇联、人社等九个部门协同处置;同时依托“警调”小程序实现派单、计时、回访等闭环管理,推动工作可量化、可追踪、可问效。
据介绍,半年内共对18533起矛盾纠纷进行“全量标号”管理,签收率达99.57%,可防性案件同比下降约两成,极端事件“零发生”。
从治理效果看,这一机制既减少了矛盾升级的概率,也降低了警情压力与社会成本,为基层稳定注入更可持续的制度支撑。
对策:围绕“前端预警、系统治理、协同化解”,新乡重点在三个环节发力。
其一,做实“早发现”的前沿哨。
公安机关把入户走访、接处警研判、案件办理线索、与村(社区)干部常态会商等纳入统一的排查网络,同时与情指、刑侦等警种建立线索推送机制,实现风险信息及时汇聚、快速研判。
基层民警在日常走访中发现苗头、就地处置的案例,体现了“未警先处”的治理理念:对当事人情绪先稳、事实先明、责任先清,再把赔偿、道歉等可执行方案落到书面,避免纠纷反复。
其二,健全“可运行”的制度链条。
2025年,新乡市相关负责人深入基层派出所调研,推动制定矛盾纠纷“全量掌握、实质化解”机制文件,并与司法部门联合出台推进警调对接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受理分流、部门协作、提级督办等环节要求,使工作由过去相对分散的处置方式转向标准化、规范化轨道。
其三,凝聚“多元参与”的治理合力。
依托政法综治“一站式”平台,统筹收集司法、法院、信访、人社、民政、妇联、残联等部门掌握的风险线索,并推动人民调解员、村(居)法律顾问等基层法治力量进驻派出所,实现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人民调解有效衔接。
对高风险、跨辖区纠纷,派出所及时上报,市县两级公安机关提级督办并协调相关警种支撑,确保关键矛盾“压得住、解得开、落得实”。
前景:从更长周期看,“警调对接”不仅是一项具体工作机制,也是一种治理方式的升级:以数据化、流程化的手段提升发现与处置效率,以多部门协同提升方案的合法性与可执行性,以闭环回访提升群众获得感与纠纷“复燃”防控能力。
下一步,随着基层社会结构和利益关系持续变化,矛盾纠纷仍将保持高频态势。
提升治理效能,需要在三方面持续用力:进一步完善风险分级分类标准,提升对重复纠纷、家庭矛盾、劳动争议等重点领域的精准处置;推动部门信息共享更顺畅、责任链条更清晰;加强对调解队伍的专业化培训和心理疏导能力建设,让“定分止争”更具专业支撑与人文温度。
通过把制度落到日常,把协同落到现场,把回访落到结果,基层“第一道防线”将更稳固。
社会治理的成效,常常体现在看似不起眼的细节里:一场争执能否及时降温,一次误会能否当面解开,一份协议能否真正执行。
把矛盾纠纷当作风险管理的前端工作,把群众的小事当作治理的大事来办,既考验制度供给,也考验基层干部的耐心与担当。
新乡的实践提示我们:越是“家长里短”,越需要以法为绳、以理服人、以情润心,在日常治理的点滴积累中守住城市的安全底线与民生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