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和国家外汇局这回联合发布了个通知,主要是关于企业去海外放款这块的事儿。为了把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十五五”规划落实到位,把资本项目开放水平提上去,也为了让企业在海外运营时资金周转更方便,2026年3月20日,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一块把《关于印发<境内企业境外放款管理办法>的通知》给发下来了。这就是为了让企业去海外放款能有个更规范、更支持的环境。 这通知里的主要内容大概有四条。第一条就是把企业用人民币和外币做的海外放款业务统一管起来,方便企业用一样的规矩来办这事儿,能把效率提上去。第二条是把海外放款纳入宏观审慎管理里。这回明确了给企业的放款余额上限得跟它的所有者权益挂钩,企业只要在这上限里头办事就行。第三条是把宏观审慎调节系数从0.5提到0.6,这样整体上限提高了,能更好地满足企业海外运营的资金需求。第四条是把银行和企业在办理这业务时的管理要求、资金使用要求也都给明确了,好防着风险。 接下来,央行和国家外汇局会推动这个通知慢慢落实。这主要是为了让这个业务能实实在在地帮实体经济,也让跨境贸易和投融资更方便点儿。 有人问为啥要出这个通知?现在的老政策出台得早,资金来源、放款时间、能不能延期这些要求不一样。为了让出去做生意的企业有真真实实、合情合理的融资需求能得到满足,同时又要把安全和发展统筹好,央行带着国家外汇局按照本外币一体化管理的思路,把这些政策统一完善一下,给企业在海外融资营造个稳定又有盼头的环境。 这通知到底讲了啥?第一条就是把企业用人民币和外币的海外放款管理合到一块。它坚持“同样的业务、同样的规则”,让企业按照这个规定去办人民币或者外币的放款业务就行。这样就能降低企业融资和管理的成本。第二条是把境外放款放进宏观审慎管理的框架里头。明确了放款余额上限得跟企业的所有者权益绑在一起。这就是为了让企业能在这额度里头去申请办事。体现本币优先的原则,还设了个币种转换因子,鼓励大家多用人民币去放款。央行和国家外汇局还能根据国际收支情况还有国家的宏观调控要求随时调这个调节系数和因子,维持资金流动的有序性。第三条是明确了展业要求来防风险。这就把境内银行和企业在办理业务时关于资金管理、情况报告和数据报送这些义务都写清楚了。要求各地的央行分支机构还有外汇分局要加强统计监测,该非现场核查就核查,该现场检查就检查,把风险管住。 那怎么算这境外放款余额上限还有怎么算余额呢?其实很简单,境外放款余额上限就是放款人最近一期审计过的所有者权益乘以宏观审慎调节系数。余额则是把人民币和外币的加起来算:就是人民币的加上外币的乘以币种转换因子(这个因子设成了0.5)。为了更好地满足出去做生意的企业需求,把宏观审慎调节系数从0.5提到了0.6。 为了做好事后管理,做海外放款的银行和企业要按规定及时准确地把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好,还有相关账户、结售汇和RCPMIS的数据也得报上去。 那登记审核标准和登记金额咋定呢?企业得符合通知里的条件才行,而且要在余额上限里头去申请登记。企业得找自己注册地的外汇分局提交材料。外汇分局会按行政许可的流程走,看看借款人的资信、偿还能力怎么样,还有以前的业务规不规范、国际收支情况怎么样等等因素来决定给不给办登记。登记的内容包括金额、利率、期限、用途这些信息。 这新政策跟以前的老业务咋衔接呢?这主要是管新增的境外放款业务。那些存量的如果还在有效期内,没什么大变动(比如展期、注销之类的),就接着按老规矩办就行。而且通知里还留了个过渡期来让银行和企业把存量和增量的事儿衔接好。以后央行和外汇局还会通过问答或者优化指南这些方式来及时回应大家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