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起涉及职业索赔的食品安全案件引发关注;案件当事人曾某以9000元购入900斤鲜竹笋后,以产品检测不合格为由向生产商主张9万元赔偿。经审理,法院最终判定生产商仅需在合理消费范围内赔偿2000元。该案已被纳入最高法等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职业索赔典型案例。
惩罚性赔偿制度的关键在于“让违法者付出代价、让守法者得到保障”。在典型案例中明确合理消费边界、厘清生产与经营责任,并推动标准建设与监管协同发力,有助于将社会监督引导到公共利益的轨道上,也为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更稳定的预期。食品安全治理既需要惩戒的“利剑”,也需要衡量的“标尺”。在依法支持维权与防止恶意索赔之间保持动态平衡,才能更好实现消费者、企业与产业发展的多方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