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关乎中国式现代化的全局和成色。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要求,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并强调协同推进县域国土空间治理、发展各具特色的县域经济。
这些重要部署为推进城乡融合发展指明了方向。
湖南作为中部地区农业大省,县域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占据重要地位。
全省71%的常住人口、90%的国土面积分布在县域范围内,县域已成为推动城乡融合发展的关键载体和战略支点。
当前,湖南正着力用好这一重要支点,努力破解城乡二元结构问题,走出一条以城带乡、以工促农、城乡融合、区域协同的发展之路。
在空间规划体系重构方面,湖南正着力构建梯度联动的产业空间网络。
长株潭都市圈的辐射效应成为重要优势,通过这一中心引擎,可构建"中心城市—县城—中心镇—特色村"的四级联动体系。
长沙县以工程机械、汽车及零部件产业为核心,联动周边乡镇打造智能装备产业带,初步形成了强县带动弱镇的发展模式。
浏阳市通过推动新兴产业与传统产业协同,探索出"城区研发+乡镇制造"的分工模式。
宁乡市则聚焦储能材料等核心产业,在金洲新城与辖内乡镇间建立产业链配套机制,促进要素向乡镇流动。
为进一步优化空间布局,湖南应继续坚持"全域协调、差异发展"的总体导向,通过深化"多规合一"改革,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生态环保规划等多个涉及空间布局的规划进行有机整合,形成统一的空间规划体系,进一步打破行政壁垒,构建"中心引领、县域特色、城乡联动"的空间体系。
针对各县市资源禀赋差异较大的特点,应深化"一县一策"分类指导机制。
对经济基础较好的县市,支持其争创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对重点帮扶县,适当下放审批权限,推动公共资源向县城集中。
汨罗市以循环经济试点为抓手,将再生资源产业延伸至乡镇,形成了"绿色发展+城乡融合"的良好生态。
进一步优化产业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机制,合理布局乡镇配套产业园,避免同质化竞争,有利于培育"一县一主导、多镇一特色"的县域产业体系。
城乡融合发展的核心在于促进要素自由流动。
当前,农村资源"沉睡"问题仍较突出,应以深化土地制度改革为突破口,着力构建确权、赋能、交易的全链条机制。
一方面,应健全土地经营权流转机制。
在落实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土地经营权流转服务体系,建立县、乡、村三级流转市场,为农户提供一站式服务。
长沙县引入隆平高科建设智慧农业示范园,通过土地入股让农户分享产业增值收益的做法,值得推广。
同时,应探索建立更加完善的利益联结机制,通过保底租金、盈余分红等方式保障农民收益。
另一方面,应拓宽闲置资源盘活路径。
浏阳市将闲置农房改造为红色主题民宿,邵东市探索"农房+电商"模式,这些实践表明,通过租赁、合作等方式引入经营主体,既能挖掘资源价值,又能促进乡村产业发展。
需要注意的是,在盘活闲置资源过程中,要注重与乡村风貌保护相衔接,避免过度商业化,确保乡村特色得以保留。
公共服务均等化是城乡融合发展的核心前提与重要支撑。
应通过优化财政投入机制和创新服务模式,推动公共服务从"普惠可及"向"优质共享"提升。
在优化财政投入机制方面,宁乡市通过土地流转补贴、种粮主体奖励等方式,统筹推进高标准农田灌溉、机耕、仓储等设施建设,为建设现代化农田综合体、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提供了重要保障。
应继续将农业农村作为财政支出的优先保障领域,重点关注薄弱环节,如农村"断头路""卡脖子"水利工程等基础设施建设。
在创新服务模式方面,应推动教育、医疗、养老等基本公共服务向县城和乡镇倾斜,通过县域医共体、教育集团等方式,促进优质资源向基层流动。
建立健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逐步缩小城乡保障差距。
同时,应加强县城和乡镇的文化体育设施建设,丰富农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
城乡融合不是简单的资源“下乡”或人口“进城”,而是以县域为平台实现生产要素高效配置、公共服务均衡可及和发展成果共建共享。
把空间治理做“统”、把产业体系做“强”、把要素机制做“活”、把民生底座做“实”,才能让县域在连接城市与乡村中发挥更大作用,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与新型城镇化同频共振,为高质量发展注入更稳更足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