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虚拟货币交易炒作及以"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RWA)为噱头的各类项目在部分平台和社群中再度活跃,衍生出跨境引流、变相募资、杠杆炒作、资金盘诈骗等多种风险形态。为维护金融秩序、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中国人民银行会同有关部门印发通知,聚焦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及涉及的金融产品领域,更压实各方责任,明确监管态度与法律后果。 从风险特征看,相关活动具有高风险、高隐蔽性和强跨境性。一些机构或个人打着"区块链创新""链上金融""全球资产配置"等旗号,通过技术包装和概念炒作将高波动资产、无真实支撑的代币甚至虚构项目推向普通投资者。更有不法分子以"RWA上链"为名,宣称将房产、贵金属、股权、应收账款等"映射"成代币对外销售,实则存在底层资产不清、权属不明、收益承诺虚假、流动性人为操控等问题。一旦资金链断裂或平台关停,投资者维权困难,社会危害巨大。 这类乱象之所以频繁出现,主要有四个原因。其一,利用信息不对称和"新概念溢价"误导公众,把技术概念等同于价值创造,诱导非理性追涨。其二,业务链条跨境化明显,通过境外网站、交易所、钱包等向境内渗透,规避监管形成真空。其三,营销、支付结算、技术支持、引流推广等环节存在"擦边"参与,使非法活动具备更强的组织性和规模性。其四,违法成本低与侥幸心理叠加,导致"快速圈钱—快速转移—快速消失"的黑灰产链条反复出现。 通知的发布传递出明确信号:对相关违法违规活动全链条打击、依法严处。通知明确,违反规定开展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相关非法金融活动以及为其提供服务的,将依规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明知或应知境外主体非法向境内提供相关服务而仍提供协助的境内单位和个人,同样依法追责,触犯刑法的追究刑责。这个表述直指跨境渗透与境内协助两大关键环节,有利于堵住风险输入通道,压缩"技术服务商""推广代理""支付通道"等灰色空间。 同时,通知对投资行为的民事法律后果作出明确提示:任何单位和个人投资相关产品,若违背公序良俗,相关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由此引发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涉嫌破坏金融秩序、危害金融安全的,将由有关部门依法查处。这既是对投资者的风险告知,也是对市场秩序的边界划定。 防范处置此类风险需要多方协力。一是强化部门协同与属地责任,对以"RWA""稳定收益""保本增值"等为卖点的项目加强排查,及时提示风险、快速处置苗头。二是压实平台机构与中介服务责任,对提供营销推广、技术搭建、支付结算、账户租售、代投代管等服务的环节强化穿透监管,形成对"明知或应知仍协助"的高压震慑。三是强化跨境协作与证据固定,针对境外主体对境内的非法服务输出,提升监测预警和溯源能力,切断引流渠道与资金通道。四是推动常态化普法宣传和投资者教育,提醒公众"高收益"往往对应高风险甚至是骗局,避免被"新概念""新技术"话术迷惑,树立理性投资意识。 随着相关政策要求进一步明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及以代币化为名的非法金融活动将面临更严格的治理环境。监管部门将继续坚持依法治理、协同治理、源头治理,推动风险处置从事后打击向事前预防延伸,从单点整治向全链条治理深化。对社会公众而言,应认清相关投资的法律与市场风险,增强对跨境平台、匿名交易、收益承诺等典型风险特征的识别能力。对机构和从业人员而言,必须守住合规底线,杜绝为相关活动提供任何形式支持与便利。
此次政策升级既是对既有风险的及时管控,更是对金融创新边界的再次厘定;在数字经济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如何平衡技术创新与风险防范、市场活力与金融安全,始终是监管部门面临的重大课题。投资者应当清醒认识到,任何脱离实体经济的金融活动终将难以为继,唯有回归价值本源方能行稳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