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社交媒体平台已成为旅游消费信息的重要传播渠道,但随之而来的虚假宣传、消费陷阱问题也日益凸显。
上海市民王女士的遭遇正是这一现象的典型缩影。
去年11月,王女士被社交平台上一则冰岛旅游推广吸引,随即与对方签订合同,支付定金6999元,总报价13999元。
然而,从付款到出发,王女士未收到任何行程沟通。
直到出发前三天才获得两份文件——机场大巴乘车票和乘车指引。
当她询问这是否替代接送服务时,对方以"未满四人成团人数"为由拒绝提供原定服务,且仅在出发前一天才告知可以退团,此时王女士已无法改变行程。
更令人意外的是,所谓"精品小团"在冰岛演变成了每日"拼团"。
王女士发现,自己的7天6晚行程由一张三日游票、一张两日游票和两张大巴票拼凑而成,团友和导游每天都在变化。
她实际上是以"精品小团"的价格进行了自由行,却要承担每晚退房的麻烦,与签约时的服务承诺相去甚远。
维权过程中问题更加复杂。
合同明确约定"人数未达成团应于出发前五个工作日通知消费者并解除合同",但王女silon士未获此通知。
更为蹊跷的是,签订合同的企业注册地标注为英国,合同争议解决条款规定适用英国法律,要求诉讼需提交至英国公司注册地。
然而,王女士转账的收款方却是一家注册在上海的企业,其地址与合同中英国公司标注的国内地址一致。
记者实地走访该地址时发现,门牌上挂着另一家企业的名称,企业法定代表人仅表示自己"只是法人,不是公司负责人",随后便无法联系。
针对这一情况,王女士向12345、12315等多部门投诉。
12315消费者投诉热线建议向旅游主管部门反映;12345市民热线将线索转交文旅部门后回复称,该公司非文旅部门审批企业,无法受理。
多部门的推诿扯皮使消费者陷入维权困境。
法律专家指出,合同中关于"争议解决方法"的条款涉嫌限制消费者主要权利、增加消费者义务,在司法实践中很有可能被认定为无效。
然而,消费者要通过诉讼来推翻这一条款,本身就需要投入大量时间和资金成本。
深入调查发现,类似王女士所遭遇的"小团旅游"信息在社交媒体上并不罕见,多由私人账号发布,难以溯源和监管。
这类线上引流、线下挖坑的旅游服务模式已成为行业痛点。
市人大代表建议,应进一步明确此类在线旅游服务的监管主体,同时要求社交媒体平台通过算法机制对带有广告性质的旅游推广内容进行约束,减少虚假宣传的曝光。
业内人士认为,当前在线旅游市场监管存在明显漏洞。
传统旅行社受文旅部门监管,但通过社交媒体进行个人或小团体运营的旅游服务缺乏有效监督。
这种监管空白为不规范经营者提供了可乘之机,消费者权益保护缺乏有力保障。
当"说走就走的旅行"遇上"跨境挖坑的套路",这起个案折射出新消费形态下的治理难题。
在出境游市场加速复苏的背景下,如何织密"国内国际协同、线上线下联动"的监管网络,将成为检验城市营商环境与消费者保护效能的重要标尺。
王女士的遭遇警示消费者:签订合同前务必核查经营者资质,留存宣传承诺证据,选择正规平台交易方能规避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