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了,和补偿没啥关系

说起来2024年的时候,安徽有个高女士嫁到了江苏泰州,也把户口迁到了丈夫家的村子,而且连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上都有了她的名字。可谁知道到了今年春天,因为修高速要征收土地,到了分钱的时候,高女士却找不着补偿的影子。 她跑去问征收部门,得到的回应很让人寒心,说她早就离婚了,和补偿没啥关系。高女士心里不踏实,户口明明还在村里,证上也有自己的名字,凭啥离婚就啥都没了?为了搞清楚状况,她去申请了政府信息公开,这才把那个《拆迁补偿安置实施方案》拿在手里看。 按照方案里的规定,只要离婚了但在村里还有地的人,不管男女都能拿到一套房或者钱。那有关部门光是看她离过婚这一点就把人拒之门外,这明显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既不看事实也不看政策。 高女士要想争回这口气,法律上也能找到依据。她的户口从来没离开过村里,就是集体经济组织的一员;土地证上的名字写得明明白白,这就是证明她有土地使用权的铁证。不管怎么离婚都不能让这证失效。 所以说征收部门这次这么干太不讲理了。高女士只要手里拿着这些法律条文去找他们谈就行了,如果实在谈不拢,找个专业律师打官司把权益拿回来也不是没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