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移动有个基层员工,他受贿搞了不少事情,把钱都捞到了手里,金额加起来73万多。这次桂林移动运营建设中心工程管理室出了个事儿,有个基层员工在2017年初被抓进去,后来判刑三年六个月。桂林叠彩区人民检察院认为他是国企人员,本来该以受贿罪论处,后来的罪名定错了,判得太轻。最终这位员工不仅要坐牢三年六个月,还得给加罚20万元。这位员工以前在广西移动临桂分公司工程维护部当管理人员。2008年到2012年间,他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某公司工程验收、工程款结算上提供帮助,多次收到好处费4万元。从2010年开始,他利用桂林移动运营建设中心工程管理室综合管理岗、工程管理中心工程项目管理岗等身份负责管道建设项目,帮助一家通信公司拿下相关项目。为了表达感谢,这家公司给他给了48.5万元还有21万元。这些金额加起来一共73.5万元。刚开始判的时候认为是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但后来经过审查认为他在国企工作应该以国家工作人员论,最终判他三年六个月监禁外加20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