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长期以来,我国治安管理执法中存在"还手即互殴"的争议性认定标准。
典型案例显示,2021年上海地铁9号线陆家浜路站,一名女乘客因琐事连续掌掴男乘客10次,未还手者仅施暴者被拘;而类似案件中,反击者往往与施暴者同被认定互殴。
这种"各打五十大板"的执法方式,既违背朴素正义观,也挫伤了公民维护自身权益的积极性。
原因:这一现象源于多重因素。
首先,原有法律对正当防卫的界定模糊,治安领域缺乏明确标准;其次,基层执法为避免纠纷升级,倾向于简单化处理;再次,部分案件取证困难,导致"和稀泥"式执法。
复旦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杜仪方指出,这种处理方式与刑法中的正当防卫制度存在脱节,亟需立法完善。
影响:新修订的第19条具有多重积极意义。
一是明确正当防卫三要件:时间要件(针对正在发生的不法侵害)、对象要件(仅针对施暴者)、程度要件(不过度);二是区分防卫与互殴的本质差异,互殴需双方均有伤害意图;三是确立"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的过当认定标准,以一般人的认知为判断依据。
曹竹平律师表示,这将有效解决"餐馆老板娘反击醉酒顾客被拘"等争议案件。
对策:新法实施需配套措施跟进。
首先,公安机关需开展专项培训,统一执法尺度;其次,完善现场取证手段,为正当防卫认定提供依据;再次,加强普法宣传,让公众了解合法维权的边界。
值得注意的是,新法不适用刑法中的"无限防卫"制度,且对制服后继续攻击等过当行为仍将追责,但可依法从轻处理。
前景:此次修法是我国法治建设的重要进步。
一方面实现了治安与刑事法律的衔接,构建了完整的正当防卫制度体系;另一方面彰显了"法不强人所难"的立法智慧,为公民提供了更明确的行为指引。
预计新法实施后,既能有效遏制不法侵害,又能避免防卫权滥用,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法律的明确,不只是为个体提供一把“尺子”,更是为社会秩序确立一种共同预期。
治安管理处罚法在治安层面确立正当防卫规则,释放出鲜明信号:对不法侵害要依法制止、对施暴行为要依法惩处、对合理防卫要依法保护。
让“该出手时依法出手”与“止于必要”同时成为共识,才能在公平与秩序之间实现更稳妥的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