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枝江盗砂案的7件典型案例里能看出湖北的治理经验

2017年,湖北枝江柳条洲河套子水域的一场百万吨盗砂案震惊全国。那年4月,龚某某竟然把20万元的招标金赢到手,开始给4艘工程船下达施工命令。原本答应给的是疏浚码头的活儿,结果他偷偷指挥船只在河道内疯狂采挖,硬生生拉出了119万吨砂石。为了掩盖罪行,龚某某向江苏和湖北的45名买家兜售赃物,让这些砂石迅速分流到下游港口,线索差点就被这滚滚的生意流水给淹没了。 案件爆发后,公安机关迅速介入抓人。不过那几个嫌疑人已经结成了“攻守同盟”,打死不承认是在非法采砂,也不说卖了多少钱。葛洲坝检察院知道光靠办案人员跑断腿也不行,决定自己提前介入指导侦查。检察官们把银行流水、船主的供词还有卫星航道图翻了个底朝天,专门盯着“超没超范围”、“有没有采砂证”、“钱和私账是不是混在一块”这三个核心问题。他们甚至提出了一个“逆向倒查”的妙计,不从嫌疑人的账目找起,而是从那些下游的买家那里下手,一笔一笔地把资金流向摸清楚,最后终于锁定了这119万吨的犯罪数额。 到了审查起诉阶段,检察官的耐心磨开了嫌疑人的心防。承办检察官多次找龚某某谈心释法说理,最后他终于从“零口供”变成了主动招供的主犯。2022年9月,葛洲坝检察院给龚某某、金某某、余某某扣上了非法采矿的罪名;同年12月,法院判了这三人有期徒刑五到三年不等,还罚了三百到十万的罚金。后来三人不服上诉二审时,只把余某某的罚金做了点微调。 案子虽然判了,但检察机关没松劲。他们发现行政机关在现场监管、航道巡查和许可审核这些环节有不少漏洞。2023年3月,法院一审支持了检察院的全部诉求;被告上诉后也被驳回了。为了补上生态损害这块短板,民事公益诉讼部门紧跟着立案追查,要求三个人要么花钱修江要么赔钱恢复环境。这一连串的举措把刑事打击、行政监管和生态修复连成了一个闭环。 从这起7件典型案例里能看出湖北的治理经验:检察人员必须早早介入抓证据;让嫌疑人认罪认罚并主动退赃能最大限度减少损失;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这三支箭必须一起射出去。只有把打击力度、监管广度和修复精度同时拉满,才能真正保住这一江清水的长远健康。2023年3月的时候,余某某等三人因为非法采矿被判刑的消息传遍了湖北枝江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