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查起诉是连接侦查与审判的关键环节,其质量直接影响案件处理的准确性和公正性;最高人民检察院重大犯罪检察厅厅长张建忠表示,该厅正系统推进审查起诉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建设,通过创新举措不断提升办案质效。 当前检察机关面临的主要挑战是如何在严格审查案件的同时,对侦查活动进行有效监督,并提高办案效率。为此,最高检重大犯罪检察厅采取了多项针对性措施。 在规范办案标准上,该厅召开了"高质效办理公诉案件"调研座谈会,全面掌握公诉案件办理的实际情况,深入研究办案实践中的难点问题。针对审查报告撰写,该厅组织来自12个省级检察院的业务骨干召开专题座谈会,继续规范刑事案件审查报告的撰写,确保审查意见表述准确、逻辑清晰、依据充分。 前期调研基础上,最高检重大犯罪检察厅汇总了业务数据分析、书面调研、实地调研及理论研讨的成果,起草了《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质效标准(稿)》。该标准将在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正式下发,为全国检察机关提供统一的工作指引。 在规范不起诉权运行上,最高检重大犯罪检察厅牵头开展全国检察机关不起诉案件质量抽查评查工作。这项工作针对捕后不诉、撤回起诉、当事人申诉等重点案件类型进行重点抽查,涉及面广、针对性强。 在评查方式上,该厅坚持"评查"与"促改"相贯通,"正向激励"与"反面警示"相结合,采取多层次、全方位的评查机制。具体包括"主评+副评"交叉评查确保客观性,"书面阅卷+与办案人沟通"全面了解情况,"小组讨论+集中研究"统一评查标准。通过这些方式逐案形成问题清单和评查报告,以评促改,切实实现纠治整改提升。 张建忠表示,下一步将常态化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检查,落实"个案管理",总结"类案经验"。这意味着检察机关将建立长效机制,既关注个别案件的质量问题,又通过类案分析发现共性问题,形成系统性的改进方案。
司法质量是法治建设的生命线;最高检以审查起诉为切入点,通过标准化建设与动态监督相结合,既回应了社会对公平正义的期待,也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提供了实践样本。下一步如何将顶层设计转化为基层效能,仍需各级检察机关在落实中探索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