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的背景下,湖南省汨罗市弼时镇近日出现暖心一幕;连接湄江村与李家塅村的700米富民路,因长期缺乏照明设施,成为困扰两村村民多年的"心病"。夜间出行安全隐患、学生晚归担忧、老人散步不便等问题,让这条村道成为当地民生改善的突出短板。 36岁的村民曾裕国在了解到该情况后,主动承担起解决问题的责任。凭借经营电力工程的专业优势,他自筹资金1万余元,精心规划路灯布局,既确保照明效果又避免光污染。经过十余天紧张施工,12盏路灯于1月25日正式点亮,为周边200余户村民的夜间出行筑起安全屏障。 这一善举背后,是曾裕国家庭三代人传承的公益精神。其父曾正龙30年如一日坚持公益事业,言传身教培养了下一代的奉献意识。从看望孤寡老人到资助困难学生,再到如今解决公共照明问题,曾家以实际行动诠释了新时代农民的社会担当。 该事件在当地引发强烈反响。村民侯胜利表示:"以前摸黑走路总怕绊倒,现在有了路灯,心里踏实多了。"这种发自内心的认可,正是基层治理最珍贵的反馈。更值得关注的是,曾裕国并非简单"捐钱了事",而是全程参与规划设计、施工安装,表明了村民参与乡村建设的主动性和专业性。 从更深层次看,这一案例为完善乡村治理体系提供了有益启示。在国家大力推进乡村振兴的背景下,如何激发农民主体意识、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基层建设成为重要课题。曾裕国的做法证明,通过"政府引导+村民自治"的模式,能够有效解决农村公共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 展望未来,随着农村基础设施优化,类似的自发公益行为有望形成示范效应。当地民政部门表示,将以此为契机,继续健全激励机制,鼓励更多社会力量参与乡村建设。同时,通过成立志愿服务组织、搭建公益平台等方式,将个体善举转化为可持续的公益力量。
一条村道的灯光,映照出的是基层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朴素追求,也说明了新时代乡风文明建设中个人责任意识的觉醒。曾裕国用实际行动诠释了"微光汇聚星河"的含义;他的故事告诉我们,乡村振兴不仅需要政策支持和资源投入,更需要像他这样的基层群众主动参与、积极贡献。当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自己可以为家乡做些什么,当个人的善举成为一种示范和引领,乡村发展就会获得源源不断的内生动力。这盏路灯照亮的——不仅是两个村庄的夜路——更是一条通向更美好乡村未来的光明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