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十四五"期间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超额完成 335万亩治理面积创新高

面对长期矿产资源开发造成的生态欠账,我国矿山修复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

自然资源部最新数据显示,截至"十四五"中期,全国已治理历史遗留矿山面积较原定280万亩目标超额完成55万亩,相当于36个西湖的水域面积。

这一成果标志着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在国土空间治理领域迈出坚实步伐。

重点流域区域实施示范工程是取得成效的关键。

在长江经济带、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区及"三北"防护林工程区布局的68个示范项目,创新采用"生态修复+产业导入"模式。

以陕西榆林毛乌素沙地治理为例,通过削坡填坑、土壤改良等工程技术,将废弃矿坑转化为光伏发电基地,实现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双赢。

系统性治理带来多重正向效应。

数据显示,修复工程不仅消除近7000处地质灾害隐患,更通过土地复垦新增2.6万亩优质耕地。

内蒙古鄂尔多斯等地将修复后的矿区纳入碳汇交易体系,15万亩新生林草湿地预计年固碳量达3万吨。

这种"变废为宝"的实践,为资源型城市转型提供了新路径。

深层治理机制正在形成。

自然资源部建立的动态监管系统,实现对全国矿山"新增-存量"双线管控。

山东、河南等省份推行"矿山修复券"制度,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治理。

专家指出,这种市场化运作模式破解了传统治理中资金短缺难题,使修复效率提升40%以上。

面向"十五五"规划,矿山生态治理将向精细化发展。

自然资源部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重点攻关有色金属矿区重金属污染治理技术,并建立修复后土地资源数据库。

随着《矿山生态修复技术规范》等标准体系完善,我国有望在2030年前基本完成重点区域历史遗留矿山治理任务。

矿山修复既是生态账,也是安全账、民生账和发展账。

超额完成“十四五”目标任务,体现了从“治山治水”向“系统修复”的治理升级。

面向下一阶段,关键在于把遏制新增破坏的关口前移,把存量治理做深做实,把修复成效管护到位,让更多曾经的“伤疤地”转化为安全屏障、生态空间和发展资源,为高质量发展厚植绿色底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