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樊城区检察院给7 个人实施终身禁业

最近,我跟湖北省襄阳市樊城区检察院的检察官聊天,他们给我讲了一件挺让人震惊的事儿。话说有一回,他们在做食药领域公益诉讼案的“回头看”,结果跟相关部门沟通时,听说居然几乎没有人被禁止从事食药行业。 也就是给这些人留下了“重操旧业”的机会。 这让检察官们挺意外也挺担心的,毕竟这可是个大漏洞。2024年初有个群众反映人民路有家保健品店卖的药把人吃坏了。检察院一看照片,货架上全是“老中医”、“肾黄金”这种包装花哨的保健品。后来检测出来里面都加了非法的“西地那非”,危害很大。 到了3月,检察院把杜某给告了,法院判了他6个月刑并罚款。案子办完后,检察官就利用大数据分析近三年的食药犯罪数据,发现监管确实有问题。他们就在12月向相关部门发了检察建议。 收到建议后,相关部门赶紧排查保健品店。回复说要加强监管和整治。不过等到今年1月回访的时候,检察官发现了更头疼的问题:杜某这种刑满释放的人,很可能又会去卖那些假货。 深入调查后发现,法院判了也没人通知相关部门,所以处罚根本没落实。另外他们也没按照法律规定禁止这些人从业,连系统都没建起来。而且部门和法院之间也没个文书送达机制,导致不少判决结果没传达到位。 为了解决这个漏洞,5月20日检察院又给相关部门发了专项检察建议,还找他们一块商量怎么操作。到了6月11日,相关部门终于对那7个食药领域违法犯罪人员进行了终身禁业的处罚。 紧接着第二天,樊城区检察院就联合区法院、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发了个《关于建立食药安全领域违法犯罪“从业禁止”工作机制》的文件。这机制明确分工、细化流程,构建了一个从预防到宣传的完整体系。据说这个机制出台以来,已经给7个人实施了终身禁业。 最后说下法律条文:食品安全法规定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人终身不能做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药品管理法规定生产销售假药情节严重的人要没收收入罚款并终身禁止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还有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的也要终身禁止从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