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外卖骑手猝死保险拒赔纠纷近日在上海市静安区画上句号。
这起案件不仅关乎个体权益,更折射出新就业形态下劳动者保障的普遍难题。
2024年7月9日,外卖骑手成某某在完成当日配送任务后因身体不适返家,当晚突发疾病死亡。
其生前投保的“新职伤”骑手综合险明确覆盖“工作时间和岗位”内的猝死情形,但保险公司以死亡地点在家中为由拒绝理赔。
死者母亲周某某作为唯一赡养人,生活陷入困境,遂向静安区人民检察院寻求帮助。
检察机关审查发现,此案争议焦点在于如何界定新业态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
随着平台经济快速发展,传统劳动关系认定标准面临挑战。
骑手虽未在配送途中死亡,但其猝死与连续高强度工作存在因果关系。
静安区检察院认为,保险公司机械适用条款有违《工伤保险条例》保障劳动者的立法本意。
为厘清事实,检察官调取骑手接单记录、行动轨迹等关键证据,证实其死亡前处于连续工作状态。
2025年7月,检察机关向法院提交支持起诉意见书,同时推动诉前调解。
经多次协商,保险公司最终认可骑手权益的特殊性,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即时履行。
此案暴露出新就业形态领域保险保障的滞后性。
调研显示,部分平台企业存在投保覆盖面不足、条款解释权失衡等问题。
静安区检察院表示,将向相关平台发送风险提示函,督促完善职业安全保障体系。
法律专家指出,该案为同类纠纷提供了司法实践参考,呼吁加快完善适应灵活就业特点的社会保障制度。
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是一个系统工程,既需要法律制度的与时俱进,也需要司法实践的积极探索。
此案的成功办理表明,通过检察机关支持起诉、法院诉讼调解等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能够有效维护新业态从业者权益,推动相关制度完善。
未来应进一步加强部门协作,完善配套措施,让更多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在法治阳光下安心工作、体面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