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爹妈的得守规矩当好监护人

婴儿深夜被雨淋湿还哭个不停的画面,这段视频最近在网上传开了。网上疯传的那部剧里,孩子拿的工钱只有800元。事情闹大后,相关平台把视频都给撤下来了。现在大家都觉得,这不是孤例,微短剧这个行当火起来之后,大家都赶着拍、都想着省钱。为了能快点出效果、画面好看点,有些剧组连小孩的基本照顾都不管了。 就在今年1月8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刚发了个通知,让剧组必须保证孩子的人身安全、心理健康还有读书权利,绝对不能让小孩去做那些身体受不了的事儿。不过这次的事儿说明,光发通知还不够,实际执行的时候还是有漏洞。从法律上说,咱国家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早就规定了,谁也不能让孩子去做伤害身体和心理的表演。《广播电视管理条例》里也专门提过这事。 这次带婴儿在雨天拍戏的行为,已经把好几项法律都给触犯了。让人想不通的是,孩子的监护人去哪儿了?视频里从头到尾都没看见他管过孩子。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监护人要是不干正事或者害孩子权益受损,得负法律责任。当爹妈的如果不重视保护自己孩子,那孩子在现场就是一个人的状态。 再看看行业里的深层原因。现在短剧市场太卷了,有的制作方为了博眼球、抢流量,专门搞些有争议的剧情。之前有个剧就让11岁的女孩演新娘演早婚早育。这种把小孩扔到不合适的故事里的做法,既不符合艺术伦理,也可能给孩子留下一辈子的心理阴影。 监管方面虽然出台了措施,但短剧这种东西拍得快、传得快,让传统的管理模式跟不上趟。各大网络平台作为内容的大门户,得赶紧把先审后播的机制搞起来。特别是有小孩参演的片子,审核标准必须更严格才行。 这次的事儿就像一面镜子照出了行业的乱象:艺术自由不能用来牺牲孩子的权益。钱袋子不能跟道德底线打架。大家都得守着法律红线和道德底线不能退。 监管部门得接着完善标准、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制作方得有良心不能急功近利;当爹妈的得守规矩当好监护人。只有大家一块儿出力,才能不让孩子受伤、在阳光下长大——这是行业发展的硬道理,也是社会文明的硬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