壶口瀑布景区门口要钱,一人100元,结果就被投诉侵犯名誉权了!

嘿,我给你讲个挺有意思的事儿。有个游客在壶口瀑布景区外面拍了个视频,喊了句“门口要钱,一人100元”,结果就被投诉侵犯名誉权了!听说这是最近发生的,3月17日那天,有个网友发了一段视频,定位显示在山西黄河壶口瀑布风景名胜区。视频里他对着黄河喊:“妈,我们来看你了,门口要钱,一人100元。我们就不进去了,就在这儿看看你就行了。”本来是个普通的旅游记录,没想到这个小吐槽还被投诉了! 景区那边把视频标题和内容都给投诉了,说他故意攻击、诋毁还有歪曲事实,误导大家觉得门票太贵。他们还强调壶口瀑布是他们公司开发的景点,还有附上官网门票标准说不是全部100元。然后这个网友就在3月18日发布了道歉视频。整个事情闹得挺沸沸扬扬的。网友们就问,“怎么就是侵犯名誉权了呢?我们拍的是祖国的大好河山!” 然后资料显示壶口瀑布是国家5A级旅游景区,中国第二大瀑布呢。这次事件真让我哭笑不得。原来这段时间内山西黄河壶口瀑布景区成人票110元/人,陕西黄河壶口瀑布旅游区成人票100元/人。居然还有IP定位显示的问题!你能想象吗?博主发布的视频IP显示是山西黄河壶口瀑布景区,但其实他是在陕西那边拍的!就是因为峡谷地带信号塔陕西那边信号强啊。 很多人都涌入了山西黄河壶口瀑布景区和山西文旅、陕西文旅的账号评论区表示质疑。但山西黄河壶口瀑布景区工作人员表示事发地是陕西那边,并不是他们这边发生的事情。 律师缪蒙京说这个事儿不构成名誉权侵权。因为言论自由嘛,客观事实的主观评价一般应该归于言论自由范围之内呢。如果言论中有不实之处才可能构成侵权。 红星新闻评论说这事儿简直像捅了马蜂窝一样啊!投诉者还悄悄隐身了,两边景区都陷入了“罗生门”中。如果不能正面公开回应的话,就可能让这个事变成一场闹剧。 新京报也提到这个“玻璃心”暴露了部分旅游景区听不得不同声音的狭隘心态呢。毕竟文旅行业发展的硬道理不是捂嘴禁言追求“零差评”,而是闻过则改促进提升嘛! 这么一场闹剧给我们带来了很多思考呢。多一点包容倾听少一点强硬对抗吧!让山水美景更有温度,文旅市场更具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