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14日,中新社北京发来消息,专家解读了为何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要特别面向港澳台强调“中华民族”。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12日通过的这部法律,把港澳台同胞都放进了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大框架里。中国社科院台湾研究所的研究员徐晓全说,这部法律像是一部“团结法典”,它不仅给了民族工作法律依据,还明确支持港澳“开展中华民族历史、中华文化和国情教育”,也帮台湾同胞增加对中华民族的归属感。中国社科院民族学与人类学研究所的研究员张少春提到,法律条文里已经写进了支持港澳和台湾的内容。法律出台后,过去更多靠政策倡导的认同工作变成了国家法律规范,给增强凝聚力和向心力打下了法治根基。 面对复杂环境下的挑战,这部法律也成了抵御外部干涉的有力工具。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田飞龙指出,台湾岛内现在还不时出现“南岛语族论”、“内亚史观”这些错误思想,再加上外国势力的插手,都威胁到了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组织和个人要是破坏民族团结进步、搞分裂,就要负法律责任。田飞龙觉得这是对内促进团结、对外反制的有机结合,展示了国家维护核心利益的决心。 徐晓全还提到一个重要的意义是把港澳台同胞纳入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整体战略里。这种做法确认了全体中华儿女血脉相连的法理与情感纽带。他认为这是一部应对挑战、反制分裂的“法治利器”,给大家共同搞民族复兴提供了保障。 这部法律给港澳台同胞都在里面安排了位置,它是从国家整体战略出发制定的法规。中国社科院民族学与人类学研究所的张少春表示这是一部“团结法典”,而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的田飞龙则认为它是“法治利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