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政协委员呼吁:构建肿瘤患者器官与生育力保护体系 提升医疗人文关怀水平

医学进步带来的新课题 恶性肿瘤长期以来被视为绝症,但随着诊疗技术的不断突破,此局面正改变。当前,肿瘤患者的五年生存率已大幅提升,恶性肿瘤逐渐演变为一种可管理的慢性疾病。这一转变使得肿瘤治疗的内涵也随之扩展,从单纯追求延长生存期,转向更加全面地关注患者的生活质量与生命尊严。 然而,这种进步也带来了新的医学课题。对众多处于育龄期的患者及青少年患者来说,肿瘤治疗过程中采用的放疗、化疗等手段,以及某些手术方式,可能导致生育能力丧失或器官功能受损。这些后遗症往往成为患者重返社会、重建家庭的重大障碍,直接影响其身心健康和社会融入。 江苏的先发探索 江苏省肿瘤医院已率先在这一领域进行了有益探索。该院开设的"器官与生育力保护多学科诊疗门诊",将肿瘤、生殖、影像等多个学科的专家力量整合在一起,在治疗决策的早期阶段就介入,为患者制定个体化的保护方案。这种做法的核心理念是在有效控制肿瘤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保全患者的器官功能和生育能力。 在肾癌、乳腺癌等器官保留手术领域,以及放化疗患者的生育力保存上,江苏省肿瘤医院已积累了相当的临床经验。更为重要的是,该院牵头联合多家医疗机构组建了器官与生育力保护"医院联盟"及区域专科联盟,这标志着对应的工作已从单个医院的探索上升到体系化建设的新阶段,有利于推动技术协作和诊疗规范的统一。 制度创新的迫切需要 尽管江苏这一领域已有良好基础,但要将先进实践转化为普惠政策,仍需要省级层面的统筹规划与制度创新。沈波委员建议,由省卫生健康部门牵头,联合医保、财政等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专项发展规划,明确要求二级以上肿瘤诊疗机构将"生育力与器官功能影响"的告知作为治疗方案知情同意的重要环节,确保患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得到充分保障。 在医保支付上,省医保部门应通过专项研究,论证将肿瘤患者生育力保存的必要费用以及为保全器官功能增加的合规手术支出纳入基本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性。可考虑通过纳入门诊特殊病种或设立专项救助基金等方式进行过渡,以减轻患者的经济负担。同时,应积极向国家层面反映诉求,推动完善辅助生殖技术管理规范,为肿瘤患者等医学指征下的生育力保存提供明确的法规依据。 能力建设与科技攻关 要使生育力与器官功能保护成为肿瘤诊疗的常规做法,还需要加强医疗队伍的能力建设。沈波建议将"器官与生育力保护"的核心知识纳入相关专科医师继续教育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必修内容,确保新一代医学人才掌握这一重要技能。 同时,应支持制定省级及以上相关临床指南与技术规范,为全省乃至全国的医疗机构提供科学依据。科技创新上,应支持"医工结合",在活体组织冷冻、器官保护等前沿领域进行攻关,并推动江苏的先进经验转化为行业乃至国家标准,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

现代医疗的进步不仅体现在生存率的提升,更在于患者能否以完整的功能、稳定的心理和清晰的未来规划重返社会。将器官与生育力保护纳入肿瘤诊疗制度化轨道,既是对生命尊严的尊重,也是公共政策回应民生需求的体现。未来需要通过标准、支付、人才与科技的协同努力,帮助更多患者在战胜疾病的同时重建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