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触电身亡,家属索赔百万获赔34万

前阵子有个倒霉蛋在高压线下钓鱼,结果被电死了,他家属直接告了电力公司,开口要了一百万。最后法院判赔了34万。这场官司挺有意思,看法院咋说理的。事情是这样的,男子触电身亡,家属索赔百万获赔34万。这回案子不是普通意外,是典型的高度危险责任纠纷。判34万其实挺公平的。这次法律定性上,高压输电出事的话用的是无过错责任。根据《民法典》第1240条说的:电力公司对高压线得负无过错责任,要是出了事就得赔。除非受害人是故意找死或者是天灾没法抗拒。要是受害人自己也有错,电力公司的责任就能减轻点。那法院为啥判34万呢?主要还是因为双方都有错,按比例分担损失。首先说说电力公司这方面有啥问题。作为设施管理人,电力公司该做好防护工作。没在危险地方贴够醒目的牌子,也没把高风险区域隔离起来或者去巡查巡查。这都说明他们在防范风险上做得不够到位。再来看看死者自己有啥毛病。这哥们成年了还这么干,明知道高压线下面危险还非要在那钓鱼。鱼竿和鱼线都是导体,一摸就触电。这行为既违反了条例也不按常理出牌。 算下来这些人总共花了多少: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的生活费、精神损失费加一块算个总数。然后看双方谁的错更多点。 法官最后决定给34万元钱让电力公司出。这样双方各担各的责任就比较公平。 对这些企业来说得长点心:好好守着安全规矩才行。多贴警示牌、多弄点防护措施、多派人去巡视巡视才行。特别是鱼塘和河道这些爱钓鱼的地方必须重点盯着点。 对普通人来说也得注意点:放风筝、玩无人机、施工啥的最好离高压线远点去玩。法律不会保护那些拿自己生命开玩笑的人。 对家庭和社会来讲更得加强教育了:“远离高压线、珍爱生命”这种常识得让大家都知道才好。 这次悲剧就是因为企业没管好和个人不想作死闹出来的大事故。判赔34万让大家知道个理儿:谁有错谁就得兜着走。只要企业好好干活、个人规规矩矩的守规矩就能保住命了。(本文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问题请咨询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