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部门印发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管理新规 以动态调整与全链条治理保障群众用药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我国药品供应保障体系的重要基础。作为与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协同运行的卫生健康治理机制,该制度对疾病防治所必需的临床关键药品实行全流程重点管理,也是国际上保障居民基本用药需求的通行做法。我国基本药物制度的建立有坚实的政策基础。2009年,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明确提出“加快建立以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为基础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同年,原卫生部等9部门联合印发实施意见,围绕基本药物的遴选、生产流通、集中采购、配备使用、支付报销等环节配套制定政策措施。2018年,国务院办公厅深入印发《关于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意见》,明确了基本药物的功能定位和政策体系。2019年颁布的《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和修订的《药品管理法》从国家法律层面规范了基本药物的遴选及目录管理机制,为制度完善提供了法治保障。 从国际视角看,基本药物制度在全球范围内广泛应用。世界卫生组织早在1975年提出基本药物理念,旨在推动发展中国家获得卫生保健所需的关键药物。自1977年发布第一版基本药物目录以来,截至2025年成人版已调整24次、儿童版调整10次。目前,全球已有150多个国家和地区制定了基本药物目录。韩国、美国、欧盟等发达国家和地区也分别在2019年、2020年和2023年发布本土化基本药物目录,并配套启动涉及的支持政策。 我国基本药物目录发展历程表明了制度的科学性和适应性。1982年我国首次公布基本药物目录,至2004年共更新调整5次。2009年确立以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为基础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后,分别于2012年和2018年进行了两次重要调整。现行2018年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共收录685种药品,其中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417种,中成药268种,基本覆盖疾病防治的主要用药需求。 基本药物制度实施以来成效明显。在推动破除以药补医、完善药品集中采购、推进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保障短缺药品供应与价格稳定、规范临床合理用药各上发挥了示范作用。同时,提升临床用药均衡性和可及性上发挥了基础支撑作用,更好保障了群众基本用药权益。 此次印发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管理办法》是在2015年版基础上的完善。该办法将进一步强化基本药物“突出基本、防治必需、保障供应、优先使用、保证质量、降低负担”的功能定位,并对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调整及基本药物遴选提出更具体要求。通过健全科学规范的管理机制,推动目录动态调整更贴合临床需求和疾病防治需要。

从“有药用”到“用好药”,《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管理办法》的出台既回应了社会关切,也为完善国家公共卫生治理体系提供了重要支撑。随着基本用药保障网络不断织密,普通患者获得的不只是药品,更是对生命健康的保障与希望。制度持续完善的过程,也表明了中国共产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