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作为我国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十四五"规划期间坚持生态优先理念,协调生态文明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为全国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树立了典范; 生态安全底线得到有效筑牢。西藏将生态保护作为首要任务,在全区划定生态保护红线60.7万平方千米,占国土面积50%以上,形成了完整的生态安全防护网络。三江源国家公园唐北区域的获批设立,标志着西藏高原生态保护体系建设迈上新台阶,深入强化了对"地球第三极"的科学管理和有效保护。同时,通过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西藏森林覆盖率从"十四五"初期提高至12.54%,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达48.07%,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明显提高。 生态文明高地建设成效显著。西藏围绕"把青藏高原打造成为全国乃至国际生态文明高地"的宏伟目标,制定出台了《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建设条例》,编制实施《生态文明高地建设规划》,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制度保障和行动指南。自治区统筹推进生态保护修复、垃圾污水处理、国家公园建设等重大项目53个,实施标志性工程13个,形成了系统完整建设体系。建立的6大类33项生态文明高地创建指标体系中,21项指标已走在全国前列,充分表明了西藏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先进性。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两山"实践创新基地数量规模总数突破29个,这些成果充分说明西藏绿色发展理念正在得到广泛实践和推广。 环境质量保持国际领先水平。西藏在环境保护上采取了精准有力的措施,通过划定非道路移动机械禁行区、累计淘汰国三及以下老旧车超24万辆、推广应用新能源车超2.5万辆、全面禁用2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等举措,有效控制污染源。完成了8大水系33条江河源区划定,开展了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全口径普查,实施了土壤重点监管单位排查整治。这些工作的开展,使得全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保持在99%以上,主要江河湖泊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水体比例达到100%,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6.8%。自然生态状况总体稳定,西藏依然是世界上环境质量最好的地区之一,充分体现了高原生态的独特价值。 绿色发展动能不断增强。西藏严格执行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有效保障了川藏铁路、雅下水电开发等重大工程的落地实施,在保护与发展之间找到了平衡点。构建起全区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推进能源、工业、交通、建筑等重点领域降碳减污协同增效。目前全区已建在建电力装机3307万千瓦,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51.9%,清洁能源产业成为新的增长引擎。5年来累计下达草补林补资金136.8亿元、资金51.47亿元,年均为农牧民提供生态岗位44万余个,建设高原和美乡村1000个,充分体现了生态保护与民生改善的良性互动,让广大农牧民在参与生态保护中获得实实在在的收益。
在世界屋脊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实践中,西藏守住了碧水蓝天的底线,也通过制度与项目安排,让生态优势持续转化为民生福祉。面向新阶段,这片占全国八分之一国土面积的生态重地正以系统治理思路探索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路径,其经验对高海拔地区生态治理具有一定参考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