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万粉丝自媒体账号归属引争议 法院判决明确虚拟财产分割新标准

随着互联网经济的发展,自媒体账号已成为重要的财产形式;湘阴法院近期审理的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将此新兴问题摆到了法庭上。 案件的基本情况是这样的:艾某与段某于2018年结婚。婚后段某用自己的身份证注册自媒体账号进行直播,经过多年运营积累了百万级粉丝,通过带货和广告获得了可观的收益。2024年双方感情破裂,提出离婚诉讼。分割财产时,两人对这个自媒体账号的权属产生了重大分歧。 分歧的焦点很明确:账号到底属于谁?一方认为账号在婚内注册,所有收益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应该分割。另一方则坚持账号是用自己的身份实名注册的,粉丝基础和商业价值源于自己的长期运营和个人才华,具有强烈的个人属性,不应该作为共同财产分割。 法院的处理思路很清晰。首先,法院委托专业评估机构对账号进行了价值评估,确认账号价值超过百万元。其次,法院依据民法典有关规定,明确了网络虚拟财产受法律保护。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院认为,虽然账号以个人身份注册,但其注册、运营和收益的全过程都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账号产生的经济价值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这一认定既符合民法典的立法精神,也尊重了婚内共同劳动的成果。 但法院也充分考虑了自媒体账号的特殊性。与房产、车辆等有形资产不同,自媒体账号具有明显的个人属性。账号的粉丝基础、商业价值与运营者的个人形象、才华和创意密切相关,粉丝的关注和信任是基于对特定个人的认可。如果强行分割账号,将直接影响其商业价值,甚至导致粉丝流失,这实质上是对运营者"饭碗"的损害。 基于这一认识,法院作出了平衡性的判决:账号继续由原运营者段某使用和管理,保证账号的正常运营和商业价值的持续实现;同时,段某向艾某支付账号评估价值的40%作为补偿,体现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这一判决既保护了共同财产权益,又尊重了虚拟财产的个人属性,实现了法律保护与现实可行性的统一。 这个案例反映出当前司法实践面临的新课题。随着数字经济的发展,自媒体账号、网络店铺、虚拟资产等新型财产不断涌现,它们在离婚财产分割中的地位和处理方式需要法律的明确指引。法院的这一判决为类似案件提供了参考,也表明我国司法机构正在积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变化。 从法律层面看,民法典已经为虚拟财产的保护奠定了基础。但在具体适用中,仍需深入完善相关规则,特别是要明确虚拟财产的评估标准、分割方式以及个人属性的认定标准。这需要司法机构、学术界和立法机构的共同努力。 从现实意义看,这一判决对自媒体从业者有重要启示。一上,自媒体账号作为重要财产形式,其权益受到法律保护;另一方面,在婚姻关系中,婚内获得的虚拟财产收益仍然遵循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这提醒从业者在婚姻生活中应当保持理性,也为夫妻双方在财产权益上的平衡提供了法律依据。

当财富形态从现实世界延伸到虚拟空间,法律对权益的保护也必须与时俱进。自媒体账号既可能是个人谋生的"饭碗",也可能是家庭共同积累的"家产"。在婚姻关系中,尊重个人劳动与兼顾共同利益并不矛盾,关键在于把事实说清、把价值算明、把分配做实。对每个参与数字经济的人而言,提升规则意识、证据意识与风险意识,既是对自身劳动的保护,也是对家庭关系与社会秩序的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