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电侧容量电价机制完善,新型储能首次纳入制度体系

当前我国电力系统正处关键调整期。随着风电、光伏等新能源装机规模位居世界前列,其出力波动对电网稳定运行带来更大考验。统计显示,2025年新能源发电量占比已突破35%,但部分地区仍出现弃风弃光,反映出系统调节能力不足该结构性问题。政策制定部门调研发现,现有调节电源体系主要面临三上压力:煤电利用小时数持续下降,容量电价的支撑作用减弱;抽水蓄能的成本约束与疏导机制仍需完善;各地对气电和新型储能的补偿标准差异较大。这些因素叠加,影响电力系统运行安全与新能源消纳效率。此次出台的《关于完善发电侧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提出分类施策的制度安排。对新型储能实行“基准+浮动”的定价模式:以当地煤电容量电价为基准,并根据实际放电时长动态调整补偿水平。该设计兼顾项目收益预期的同时,也降低了补贴偏高带来的风险。市场分析认为,新机制将带来多上效果:一是把项目收益率引导至8%-12%的合理区间,提升社会资本参与意愿;二是明确储能独立市场主体地位,推动形成“容量补偿+峰谷价差收益+辅助服务”的组合收益结构。行业测算显示,新机制有望使储能项目投资回收期缩短3-5年。长期来看,这一制度安排意味着电力市场化改革深入走深。随着2026年电力现货市场全面运行,容量电价机制将与能量市场、辅助服务市场更好衔接。专家预测,到2030年新型储能年新增装机有望超过50GW,为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提供重要支撑。

完善发电侧容量电价机制,首次为新型储能建立容量价值补偿体系,是我国电力市场化改革的重要进展,也契合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的现实需求。这个举措既回应了储能产业发展的关键问题,也为新能源大规模消纳提供了制度支撑。随着机制逐步落地,新型储能将与新能源形成更有效的协同——推动能源结构优化升级——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提供更坚实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