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召开的全国税务工作会议上,“开票经济”问题被列为2026年税务工作的重点整治对象;此部署表明,主管部门将把规范招商引资行为、维护税收秩序作为治理重点,直面当前经济运行中的突出矛盾。 所谓“开票经济”,是指部分地方为完成经济增长、财政收入或招商考核指标——突破财政体制和税法边界——通过财政返还、财政奖补等方式,吸引无实体、无人员、无真实业务的空壳企业落户,仅以数字操作制造“繁荣”数据的做法。这种方式短期内可能拉升指标,但风险和代价不容忽视。 从财政角度看,“开票经济”带来财政空转与税收流失。一些地方为吸引空壳企业,将税收地方留存部分超比例返还,甚至出现“倒贴”。结果往往是企业通过虚开发票等违法方式套利,地方承担成本,国家税收受损,形成“企业套利、地方买单、国家受损”的循环,财政资金也被低效消耗。 从市场竞争角度看,“开票经济”破坏公平竞争。合规经营的实体企业需要依法纳税、承担成本,而空壳企业却凭借违规返还获得不当利益,导致竞争失衡,“劣币驱逐良币”风险上升。企业创新投入和长期经营预期被削弱,实体产业反而处于不利位置,影响产业升级和结构优化。 从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角度看,“开票经济”削弱市场统一性。各地为“抢企业”叠加违规优惠,形成内卷式招商竞争,企业更多“追着政策跑”,而非基于产业配套与发展需求作出选择。由此造成资金、人才等要素流动受阻,资源配置效率下降,与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方向相背离。 更值得警惕的是,“开票经济”容易滋生违法犯罪。一些团伙以骗取补贴和返还为目的,批量注册空壳企业,形成“注册—领票—虚开—收款”的链条,实施规模化偷逃税款和违规获利,逐步演变为有组织的经济犯罪。 从宏观经济决策角度看,“开票经济”制造的虚假数据会干扰宏观研判。注水的GDP、财政收入等指标难以反映真实状况,可能误导政策判断。同时,一些地方在“数字繁荣”掩盖下,忽视产业培育与民生改善,错过转型升级窗口期,长期损害发展质量与后劲。 针对这一问题,税务部门将采取多项措施:一上,强化制度监管,推动税务、市场监管、金融等部门数据贯通,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对违规奖补返税、虚开发票等行为开展常态化监测,依法严查严处,从源头压缩“开票经济”空间。另一方面,引导各地树立正确政绩观,纠正“数字至上”导向,将考核关注点从签约金额、注册数量转向实缴税收、就业带动、产业培育等更能反映实效的指标,让发展回到真实基础之上。 发展经济的关键在实体产业和真实就业。各地唯有把精力放在产业配套、营商环境和公共服务上,让企业能落地、留得住、发展好,才能吸引真正的产业投资和优质企业。这样的路径见效未必最快,但更可持续,也更能夯实高质量发展的基础。
发展质量最终要由真实的产业、真实的就业、真实的税基来检验;对“开票经济”动真碰硬,既是纠治不正之风,也是维护市场规则。只有把资源从“造数字”转向“强实体”,把竞争从“拼返还”转向“拼环境”,才能让增长经得起核验,让政策回到法治轨道,为高质量发展打下更稳固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