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联邦最高法院20日作出一项具有标志意义的裁决,白宫以行政权力加征关税的做法由此出现重要转向。九位大法官以明显多数认定,《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并未明确授权总统征收关税,而关税属于国会专属立法权范围。受此影响,美国政府废止了自去年2月起对华实施的10%“芬太尼有关关税”以及部分对等关税。法律专家认为,本次判决援引“重大事项原则”,强调涉及国家经济主权的重大决策必须获得国会明确授权。中国政法大学国际贸易法研究中心指出,该判例实际上否定了行政机构单方面发动贸易战的合法性,并为今后同类案件确立了司法审查的判断框架。
美国关税政策从法律受限到工具切换的过程,折射出单边主义贸易政策的内在矛盾;无论援引何种法律条款,违背经济规律和国际规则的保护主义做法都难以长期维系,并终将付出代价。在全球化背景下,各国经济利益深度交织,通过对话协商化解贸易分歧才是更可持续的路径。美国政府有必要审视其贸易政策的合法性与合理性,避免让本国企业和消费者承担政策反复带来的成本,同时尊重多边贸易体制,为全球经济稳定发展承担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