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江苏省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检察院看来,法治在推动乡村振兴方面发挥着双重作用。它既是让发展保持稳定的基石,也是给前行提供动力的引擎。高淳区检察院立足本地的农业实情,通过打造“淳风化雨”品牌,把检察工作全面融入乡村振兴的大局中,用法律手段去守护“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目标。 产业兴旺是乡村振兴的关键。高淳区检察院抓住了固城湖螃蟹这一区域特色产业,构建了一套从养殖源头、市场流通到消费终端的司法保护体系。在源头环节,检察机关加强了对养殖环境和农资安全的监督力度,坚决打击破坏环境和制售假农资的犯罪行为;在市场流通环节,他们积极介入化解购销合同、物流运输和商标使用等方面的纠纷;在消费终端,检察机关既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又强化了对固城湖螃蟹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保护。这种贯穿产业链条的服务模式,降低了产业发展的风险,也给了市场主体更大的信心和活力。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高淳区检察院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推动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等四大检察协同发力。他们不仅严惩非法排污、盗伐林木等破坏环境的犯罪行为,还探索出了“刑事打击+公益诉讼+生态修复”的办案模式。通过督促违法行为人恢复环境和赔偿损失,检察机关努力实现惩治犯罪与修复生态的统一。特别是在保护耕地方面,检察机关通过发检察建议和提起公益诉讼等方式恢复被破坏的耕地资源。 乡村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础。高淳区检察院主动把服务触角伸向基层社会治理前端。他们通过设立检察工作站、巡回检察点和聘请联络员等方式打通了司法服务的最后一公里。针对婚姻家庭、邻里关系等农村常见纠纷,检察机关协同基层组织开展释法说理工作促成和解;针对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的权益保护问题也毫不松懈。检察机关还通过分析乡村治理中的共性问题及时提出建议促进建章立制。 高淳区检察院的实践展示了检察机关在服务大局中的积极作用。“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已成为国家战略任务,这要求法治建设必须与之同步推进提供保障。高淳的探索表明检察机关通过整合职能、创新机制和服务下沉能在乡村振兴中展现更大担当作为。其样本意义在于体现了服务的主动性、履职的融合性以及效果的可持续性。 展望未来期待更多检察机关借鉴高淳经验持续推动司法力量下沉为绘就乡村振兴壮美画卷筑牢法治根基托举起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