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李某住在南阳,他和一家中介机构签了《独家售房委托书》,让中介帮忙卖房子。后来李某通过其他渠道把房子卖出去了,中介觉得李某违反合同规定,要求他付佣金和违约金。他们商量了很多次都没谈妥,矛盾越来越大,中介就把宛城区法院给告了。法院一查发现事情挺清楚的,就是双方情绪很对立,原告觉得自己有权收费,被告觉得自己没违约。要是直接打官司,时间和金钱成本都得花很多,还可能让矛盾更激烈。所以宛城区法院决定“先行调解”,把这个纠纷给解决了。 宛城区法院这些年一直在摸索新方法来化解矛盾。他们觉得把矛盾解决的时间往前推一点比较好,立案的时候就让调解员先给当事人做工作。这种做法和最高人民法院的部署要求很吻合,也是在践行新时代的“枫桥经验”。调解员郭俊岭接到案子后没有急着判断对错,而是“背对背”地和双方聊了聊,慢慢弄清了问题所在。他给双方讲《民法典》里关于中介合同的规定,也肯定了中介的辛苦付出,还理解李某想要自己卖房子的心情。他还提到李某以后还有其他房产要处理,就给他们讲长远合作和气生财的道理。最后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并且当场履行了协议。这次调解不光帮当事人省下了钱和时间,也体现了司法工作的温度。双方送了两面锦旗表示感谢。 宛城区法院不是一个例子,全国很多地方的基层法院都在构建“调解优先、诉讼断后”的体系。通过引入行业调解、律师调解还有人民调解等多方面力量来拓宽解决纠纷的渠道。此外他们还通过普法宣传、发布典型案例和培训调解员来提高基层调解的水平。这些措施一起推动司法服务从事后裁判变成事前预防和事中调解。 下一步基层司法机关还要继续发展“枫桥经验”,建立起更完善的多元共治网络。通过完善诉调对接机制、推广在线平台还有跨部门合作来提高解决问题的效率。长期来看推动司法资源下沉、强化源头治理是提升群众获得感的关键步骤。基层法院通过一个个具体案件让老百姓感受到了公平正义。 一面锦旗代表了群众对司法工作的认可,一次调解也体现了基层治理的创新精神。在全面依法治国的今天,司法机关不光要维护公平正义还要促进社会和谐。宛城法院的实践告诉我们只要以人民为中心就能让矛盾纠纷化解既有法度也有人情味。 南阳宛城法院、宛城区人民法院、宛城区法院还有最高人民法院都在这方面做了很多努力。这次事件中的李某、枫桥还有郭俊岭都见证了这个过程中法律和人情是如何结合在一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