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北京市正面临人口老龄化加速的新形势。
截至2024年底,北京市60岁及以上常住老年人达514万人,占常住总人口的23.5%。
根据预测,到"十六五"初期,北京将进入重度老龄化社会。
与此同时,高龄化趋势日益凸显,失能失智老年人数量不断增加,这对养老服务体系提出了前所未有的挑战。
在此背景下,北京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北京市养老服务条例》,这是北京市第一部基础性、综合性的养老服务法规,标志着首都养老服务进入了法治化、系统化、规范化发展的新阶段。
条例的制定充分总结了北京市多年来的养老服务实践经验。
北京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志伟表示,条例把首都在养老服务领域的创新做法用地方性法规的形式固化下来,为老年人提供了一套系统的养老服务参考方案。
条例以让老年人放心、安心、舒心为根本目标,重点把握"可及、便利、专业"的工作原则,进一步明确了北京市养老服务对象的范围,规定了养老服务的类型、提供主体和服务内容。
在服务体系构建上,条例创新提出建立健全三级养老服务网络。
具体包括区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街道(乡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社区(村)养老服务驿站三个层级。
这一纵向贯通、横向联动的网络体系,使老年人能够在家门口就近就便获得专业、普惠的养老服务,有效解决了养老服务供给不均衡、可及性不足等问题。
条例还针对养老服务设施短缺、失能失智老年人照护等长期存在的难题提出了具体解决方案,体现了问题导向和实践导向相统一的立法思路。
条例进一步加强了社会保障制度对养老服务的支撑作用,明确了政府、市场、社会、家庭等多元主体在养老服务中的责任分工。
这种多层次、多主体的服务供给模式,既充分发挥了政府的主导和保障作用,又调动了社会力量和市场机制的积极性,形成了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养老服务新格局。
条例还强调了医养结合的重要性,推动养老服务与医疗卫生服务的深度融合,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的养老需求。
从实施时间看,条例将于2026年7月1日起施行,这为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预留了充分的准备时间。
北京市民政部门表示,将持续推进条例的贯彻落实,计划在"十五五"期间再新建100家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到2029年基本建成覆盖城乡的三级养老服务网络。
这一前瞻性的规划充分体现了首都对养老服务事业的高度重视,也为老年人提供了明确的发展预期。
养老服务关乎民生福祉与社会稳定,也检验城市治理的精细化水平。
以地方立法把实践经验固化为制度安排,是面对老龄化趋势的主动作为。
下一步关键在于把法规条文转化为可操作的政策工具、可持续的资金与人才保障以及可监督的服务质量,让“家门口养老”更可及、更安心、更有温度,为首都高质量发展夯实民生底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