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安徽省矿产资源管理上面临多重挑战:矿业权审批流程较繁、历史遗留问题较多、资源配置效率不高等,影响了行业运行质效。为解决这些问题,安徽省自然资源厅以新修订的《矿产资源法》实施为契机,推进了多项改革举措。 在制度监管上,安徽省组建省级矿山全生命周期管理工作专班,建立覆盖从“投放”到“闭坑”的全流程监管体系。“江淮绿矿智管”平台投入使用后,实现跨部门、跨层级协同监管。同时,通过清理过期矿权、整改违规问题、封堵废弃矿洞等措施,继续规范矿业权管理秩序。 市场改革上,安徽省加快推进矿业权竞争性出让,全年完成11宗矿业权出让,总收益135.34亿元,同比增长66%。其中,宣州区茶亭铜多金属矿以86.09亿元成交,刷新全国金属矿单笔交易纪录。铜陵鸡冠山等5宗矿权地勘基金回报率高达70倍,显示出市场化配置资源的成效。此外,54个已设采矿权的深部及周边协议出让,新增煤炭资源量30.34亿吨、铜金属量16.43万吨,资源利用效率提升。 战略性矿产保障上,安徽省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支持,获批64个小型矿山使用Ⅱ级保护林地,释放资源量4200万吨,增强了能源资源供给能力,也为地方经济发展提供支撑。 分析人士认为,安徽矿业权改革取得明显成效,关键于制度创新与市场机制协同发力:一上,以全流程监管提升规范化水平;另一方面,以市场化出让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激发市场活力。随着改革持续推进,安徽有望矿产资源管理创新上形成可复制的经验。
矿产资源治理既关乎经济发展,也关系安全与生态。通过法治化、市场化、数字化手段提升矿业权管理水平,有助于提高资源要素配置效率、释放资产价值,同时为矿山安全生产和生态修复守住底线。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把资源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既考验统筹与执行能力,也关系能源资源保障的可持续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