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事关个人贷款的新规发布!咱们说啊,签贷款合同时你可能只盯着6%的年利率看了,但这背后还有担保费、服务费、咨询费……这些加起来可不是一笔小数目。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在3月15日就对外公布了《个人贷款业务明示综合融资成本规定》,要求贷款人给借款人把综合融资成本明示表摊开来,把个贷各项息费晒得明明白白、清清楚楚。金融监管总局和中国人民银行的负责人解释说,现在我国个人贷款市场发展挺快,但在息费信息披露上确实有不少不规范、不透明的地方。这既容易让大家起争执,也会把利率政策的效果打折扣,还会削弱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实效。所以这次必须出台规定,来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为了让大家看清实际承担的成本,这个规定把跟个人贷款相关的所有成本都算进去了。不管是正常还款要交的利息、分期费、增信服务费,还是因为逾期要交的罚息这类或有成本,一个都不能少。规定还规定得很宽,不管是银行、消费金融公司、汽车金融公司、信托公司还是小贷公司等放贷机构,都得遵守这个要求。 贷款机构在开展业务时得一项项给借款人讲明具体的成本项目、收钱的方式、标准(折算成年化水平),还有收钱的主体是谁。另外必须明确提醒借款人,除了已经明示的这些费用外,机构或其合作方不会再向借款人收取任何其他跟贷款相关的息费。 具体到操作层面上:如果是在现场办贷款,签合同或办分期前得让借款人在综合融资成本明示表上签字确认;要是在线上办贷款,就要用弹窗的方式把这个表格展示出来,还得设个强制阅读的时间;在线下消费场景里办理分期付款的话,支付页面上就得用特别显眼的位置把综合融资成本的信息写清楚。 这个规定今年8月1日就正式开始实行了。实行的时候按“新老划断”的原则来办,新签的业务必须严格按规定来明示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