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如何支持科技创新与强化资金监管之间取得更优平衡,是当前资本市场制度完善的重点之一。随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加速推进,越来越多科技企业呈现“轻资产、重研发、重人才”的经营特征:固定资产占比较低,但研发投入强度高、成果转化周期长、现金流阶段性波动更明显。与此相对应,传统以资产规模或抵押物为核心的融资逻辑,容易在一定程度上限制科技型企业通过资本市场获得中长期资金。此次上交所拟修订第6号指引并公开征求意见,意在以更清晰、可操作的认定标准,为符合条件的企业再融资提供更稳定的制度预期,同时对募集资金使用作出约束,提高资金投向的精准性与透明度。 原因——从市场实践看,一上,科创板试点已形成与科技创新特征相匹配的制度经验,尤其识别研发强度、经营模式与风险特征诸上积累了可复制的做法;另一方面,主板企业类型更为多元,既需要引入支持创新的制度安排,也要兼顾市场整体稳健运行。征求意见稿因此对主板“轻资产”“高研发投入”设置明确阈值:主板“轻资产”拟以实物资产占总资产比重不高于20%作为认定依据;主板“高研发投入”则采用“双通道”标准,即最近三年平均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不低于15%,或最近三年累计研发投入不低于3亿元且最近三年平均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不低于5%。对应的设计既强调研发强度,也兼顾不同规模企业的差异,旨在鼓励持续创新投入,引导资源更多投向研发活动。 影响——更清晰的认定标准,有助于降低制度适用的不确定性,提升发行审核与融资安排的可预期性,引导上市公司将再融资更好用于研发、技术升级与产业化扩张。对企业而言,若能在规则框架内被认定为“轻资产、高研发投入”,更有可能获得与其创新周期相匹配的资本支持,缓解研发投入前置带来的资金压力,增强核心技术攻关与成果转化能力。对市场而言,将“支持科技创新”落实为可量化指标,有助于推动资金流向更契合国家战略方向和产业升级需求的领域,提升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效率。同时,认定口径统一也有利于改进信息披露与市场定价机制,引导投资者更关注研发投入质量、技术壁垒与商业化路径等关键变量。 对策——为防范资金被不当挪用、抑制再融资“补流还债”冲动,征求意见稿设置了负面情形约束:若上市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其再融资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的比例不得超过募集资金总额的30%。这个安排发出明确信号:对困难企业的融资不是简单“输血”,募集资金应更多用于改善经营质量、提升持续经营能力和增强发展动能,避免通过再融资掩盖经营风险、推迟风险暴露。同时,征求意见稿还对规则衔接作出调整,删除原指引中关于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后不符合监管要求需在再融资时调减募集资金的条款,改由上位规则统一规范,以减少规则重复与冲突,提升制度协调性与执行一致性。 前景——从制度演进看,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既吸收转化了科创板改革经验,也表明了主板制度的优化。可以预期,随着认定标准继续明确、监管约束更具针对性,市场将更重视研发投入的真实性、持续性与产出效率,企业也会更倾向于以技术突破和产品竞争力作为融资叙事的核心。下一步,制度落地仍取决于配套执行,包括研发投入口径与会计处理的一致性,对研发“突击投入”或“资本化美化”的识别机制,以及募集资金使用与项目进展的持续信息披露等。若能在审慎监管与有效激励之间形成更稳定的制度合力,有望推动更多创新要素通过资本市场高效配置,增强上市公司质量与市场韧性。
资本市场是支持科技创新的重要平台;上交所此次修订发行上市审核指引,表明了对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制度回应,也反映了资本市场更好服务实体经济的要求。随着修订指引落地实施,预计将有更多具备核心竞争力的科技创新企业通过资本市场获得发展资金,推动我国产业结构向更高质量、更高效率方向升级。该制度调整兼顾市场规律与创新需求,有望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中发挥更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