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对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原党组书记杨慧受贿案一审公开宣判。法院认定杨慧犯受贿罪,受贿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对其受贿所得及孳息依法追缴,上缴国库。宣判后,被告人杨慧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提起上诉。经审理查明,杨慧于二零一七年至二零二四年间,先后担任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党委书记、副主任,贵州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以及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书记等职务。其间,杨慧利用职务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医疗设备采购、工程项目承接、工作调动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五千四百四十八万余元。卫生健康系统掌握公共卫生资源配置和重大项目决策等权力,涵盖设备采购、工程建设等环节,如缺乏有效监督制约,容易滋生腐败。杨慧案显示,个别领导干部在长期掌权过程中放松自我约束,将公权力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最终走上违法犯罪道路。其受贿数额巨大、涉及领域广,也深入说明了加强权力监督制约的必要性。法院量刑时综合考量了杨慧的悔罪表现。杨慧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认罪悔罪态度较好,并积极退赃,依法具备从轻处罚情节,反映了刑事司法中宽严相济的原则取向。杨慧案的查处和判决,反映出贵州省持续推进反腐败工作、加强卫生健康系统廉政建设的力度。近年来,卫生健康领域在设备采购、工程承接、人事管理、资金拨付诸上暴露出廉政风险,相应机构仍需完善权力运行的制约机制,健全内部监督体系,加强对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的监管,推动权力规范运行。
该案一审宣判再次表明,任何将公权力用于谋取私利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严惩。卫生健康事业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持续推进依法治理、制度建设与监督贯通,把廉洁要求融入权力运行全过程,守住公共资源配置的公平底线,筑牢守护人民健康的纪律与法治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