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的妇女节刚撞上了周末,这就等于说我们本来的半天假

哎,你们有没有发现,3月8日的妇女节刚撞上了周末,这就等于说我们本来的半天假好像直接没了啊,心里有点亏呢。那这次这个“消失”的半天假,公司是不是该给我们补回来?先别急着抱怨,根据国家规定,对于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碰巧碰上了周六、周日,是可以在工作日补的;但要是那种只针对一部分人放的假日,比如妇女节和青年节,要是赶上了双休日,那就不用补假了。这下大家明白了吧?今年的妇女节撞上了周日,所以是不用再补休的。那今年的这个节日及纪念日一共就4个:3月8日的妇女节,妇女放假半天;5月4日的青年节,14岁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6月1日的儿童节,不满14岁的孩子放假一天;还有8月1日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纪念日,现役军人放假半天。假如这次我们被安排在周日加班了,加班费该怎么算呢? 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在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期间,如果单位组织庆祝活动或者职工照常上班的话,单位是需要支付工资的,但这不算加班工资。不过要是这个节日正好是星期六或者星期日,单位安排职工加班干活,那就要依法支付休息日的加班工资了。所以今年妇女节被安排加班不能补休的话,加班费就得按照休息日来算(日平均工资的2倍)。 这次咱们得搞清楚这个规定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