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千里追赃守住群众“钱袋子” 沙洋警方破获冒充公检法诈骗案挽损1.3万元

近日,沙洋县沈集镇居民聂女士将一面锦旗送到沈集派出所,感谢民警为其成功挽回被骗资金。

这起案件的成功侦破,再次彰显了公安机关在打击电信网络诈骗中的坚决态度和高效行动。

事件发生于2025年12月初。

聂女士夫妇接到自称"公安机关工作人员"的陌生来电,对方以其身份证被冒用并涉嫌违法犯罪为由,诱导聂女士添加QQ与所谓"办案民警"联系。

在精心设计的诈骗话术下,聂女士被要求将名下银行卡内4万元转入另一张邮储银行卡,并主动交出交易密码和短信验证码。

直到丈夫查询账户余额发现异常,聂女士才意识到被骗,随即向沈集派出所报警。

这类诈骗之所以屡屡得手,在于犯罪分子精准把握了群众的心理弱点。

他们冒充权力机构工作人员,制造紧迫感和恐惧感,使受害人在仓促中失去理性判断。

同时,通过虚构"资金保护"等名义,将非法转账行为合理化,大大降低了群众的警惕性。

这类诈骗的隐蔽性强、迷惑性大,对群众的财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

接警后,沈集派出所民警迅速行动,依托县公安局侦查中心的技术支撑,成功锁定身处广东省潮州市的犯罪嫌疑人王某。

办案民警随即驱车千余公里赶赴潮州,与当地警方密切配合,最终将王某抓获。

在后续案件办理中,民警依法开展工作,成功为聂女士追回1.3万元被骗款,并将资金发还到受害人手中。

这起案件的成功侦破,充分体现了公安机关跨地域、跨部门协作的优势。

从快速锁定犯罪嫌疑人,到远距离追捕,再到资金追回,每一个环节都体现了现代警务的高效运作。

同时,案件的成功办理也为其他受害群众提供了希望,表明公安机关有能力、有决心为群众追回被骗资金。

公安机关提醒广大群众,冒充公检法机关的诈骗通常以"涉嫌案件""账户涉案"等为借口,诱导受害人向所谓"安全账户"转账。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公检法机关从未设立过任何"安全账户",也不会通过电话要求群众转账、提供银行卡密码及验证码。

这些都是诈骗的典型特征。

如遇类似可疑来电,群众应保持警惕,可直接拨打110报警求助,或向当地公安机关咨询核实。

这起案件的侦破不仅体现了公安机关打击电信诈骗的决心,也再次敲响了防范诈骗的警钟。

在数字化时代,个人信息保护与反诈意识提升同样重要。

只有全社会形成合力,才能有效遏制电信诈骗犯罪,守护好人民群众的"钱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