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持续深化,土地经营权流转已成为推动农业规模化经营的重要途径。
然而,在实践中暴露出的规范性问题日益引起关注。
全国人大代表、长期深耕基层的张德斌在今年两会上提出,必须正视土地流转过程中小农户权益保障不足、村集体作用弱化等现实困境。
张德斌在调研中发现,部分地区土地流转呈现无序化倾向。
一些农户在信息不对称情况下签订流转合同,缺乏专业指导和风险评估;村集体经济组织在流转环节中角色缺位,难以有效履行监督职责;受让方与农户直接对接,绕开集体组织,导致流转行为游离于规范管理之外。
这些问题不仅影响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更可能损害农民的长期收益,削弱集体经济的凝聚力和服务功能。
针对上述问题,张德斌提出系统性解决方案。
他强调,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核心价值在于适应市场经济规律,同时强化组织农民、服务农民、保护农民的职能定位。
这种"新型"特质体现在制度设计与运行机制的双重创新上,既尊重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又充分发挥集体经济组织的协调保障功能。
在具体建议中,张德斌首先提出建立规范的备案与资质审核机制。
要求所有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必须向所属集体经济组织备案,通过制度化手段将流转行为纳入监管视野。
这一措施既能帮助集体组织全面掌握土地流转动态,也为后续纠纷处理提供依据。
其次,他主张强化集体经济组织作为所有权人的行权机制。
村集体应当依法明确自身在土地流转中的监管与引导职责,通过建立评估论证、风险预警等制度,确保流转行为符合集体利益和农户意愿,推动土地资源实现优化配置和有序流动。
在保障农户权益方面,张德斌建议创新服务模式,吸引农户自愿将流转业务委托给集体经济组织办理。
这种委托机制能够让农户在"离土不离利"的前提下,享受专业化服务,同时保障其在流转全过程中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集体组织凭借信息优势和谈判能力,可以为农户争取更合理的流转条件。
对于土地受让方,张德斌同样提出针对性支持措施。
他建议健全面向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的服务机制,鼓励这些主体通过集体经济组织规范受让土地。
这不仅有助于稳定经营预期,降低交易成本,也能促进适度规模经营健康发展。
业内专家认为,张德斌的建议抓住了当前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关键环节。
通过重塑集体经济组织在土地流转中的枢纽地位,既能有效防范流转风险,又能增强集体经济实力,为乡村全面振兴提供制度保障。
土地是农民的根本,规范流转、发展新型集体经济不仅是经济问题,更是民生工程。
张德斌的建议为破解当前农村土地矛盾提供了可行路径,其核心在于平衡效率与公平,让农民真正成为乡村振兴的参与者和受益者。
未来,如何在实践中完善这一模式,仍需政策制定者、基层组织和农民共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