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商场控股子公司连遭两起诉讼涉额约8750万元 经营合规与资金压力再受关注

12月30日,中央商场发布多项诉讼公告,再度将这家老牌商业企业的经营困境推向公众视野。

公司控股子公司泗阳雨润中央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因土地开发项目长期未完工及工程款拖欠问题,分别被泗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江苏金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诉至法院,两案涉案总额达8750万元左右。

根据公告披露的案情,第一起诉讼源于一份签订于2010年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合同明确约定泗阳雨润应于2014年9月30日前完成项目竣工,但该项目至今已逾期十余年仍未完成建设。

按照合同约定的违约条款,每延期一日需按土地出让总额千分之一支付违约金,泗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据此请求判令泗阳雨润支付违约金暂计5292.66万元。

第二起诉讼则涉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2018年5月,泗阳雨润将泗阳星雨华府一期工程发包给江苏金厦建设集团施工,双方陆续签订多份补充协议。

但工程款项未能按约定支付,施工方因此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泗阳雨润支付工程款3457.89万元及相应逾期利息。

事实上,这并非中央商场年末遭遇的唯一困境。

12月25日,公司还公告称,其控股子公司江苏中央新亚百货在税务自查中发现需补缴税款及滞纳金约7392.04万元,预计将影响本年度净利润约6132.94万元。

更早之前的9月,公司还因拖欠租金5199.5万元被徐州和瑞华物业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提起仲裁。

短短数月内,中央商场面临的各类财务纠纷涉及金额已超过2亿元。

中央商场当前面临的困境并非偶然。

从财务数据来看,公司经营状况持续恶化。

今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6.29亿元,同比下降9.63%;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为负5353.79万元,同比下降108.99%;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负4803.51万元,同比下降124.69%。

持续亏损的经营状况使得公司资金链承压,难以履行既有合同义务,进而引发连锁性的法律纠纷。

从行业背景分析,传统百货零售业近年来受到电商冲击和消费习惯变迁的双重挤压,经营环境日益严峻。

中央商场虽然拥有悠久的历史底蕴——1936年由张静江、曾养甫、茅以升等社会名流以"实业救国"理念创立,1993年成为江苏省首家法人股上市公司——但在新零售时代的转型升级中步履维艰。

公司业务虽然涉及百货零售、房地产开发、商业物业租赁等多个板块,但各业务板块均未能形成有效的竞争优势和盈利能力。

从管理层面看,2005年雨润集团入主后,公司实际控制人为祝义财。

然而近年来雨润系企业自身也面临诸多经营困难,作为控股股东的资源支持能力受限,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中央商场的战略调整和业务拓展能力。

多重诉讼和财务纠纷的叠加,不仅直接影响公司的当期利润表现,更可能对公司信用评级、融资能力和供应链稳定性产生长期负面影响。

若相关诉讼最终判决不利,公司将面临巨额赔付压力,进一步加剧资金紧张局面。

同时,税务补缴和滞纳金的支付也将占用大量流动资金,削弱公司应对市场变化的财务弹性。

这家承载着"实业救国"初心的老牌商业企业,正站在发展的十字路口。

如何在化解历史遗留问题的同时重塑核心竞争力,不仅关乎企业存续,更对传统零售业转型具有样本意义。

随着司法程序的推进,相关案件裁决结果或将为企业未来发展定下基调,后续进展值得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