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水资源税改革“费改税”落地显效:征管提质增收逾24亿元促节水

作为全国水域面积占比最高的省份,江苏依托长江、大运河等丰富水系资源,率先承担水资源税改革试点任务。这是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后首个落地的税制改革,首要挑战是打通“数据孤岛”。改革初期,税务部门需要协调水利、财政等多方数据,仅常州市武进区一个取水点的核查就涉及5个信息系统,信息分散,征管效率受到明显影响。针对该问题,江苏省税务局联合财政、水利等五部门建立专项协作机制,通过36万次数据交换实现取用水信息全域共享。以苏州市自来水公司为例,其分布在4个行政区的17个取水口过去需要分别申报,经税务部门“一对一”辅导后实现线上集中办理。“从企业登记到税款核算,全流程数字化改造使申报时间缩短60%。”江苏省税务局资源和环境税处处长汪义娟介绍。改革的关键突破在于差别化税额设计。《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将地下水开采税率设为地表水的1.5倍,对洗车等高耗水行业执行3倍惩罚性税率。政策导向效果逐步显现:无锡荣成环保等72家达到国家用水定额先进值的企业获得1500万元减免;某高尔夫俱乐部因采用中水回用系统,主动申请税率复核,单月节水2万吨。数据显示,试点首年全省地下水开采量同比下降9.7%,特种行业用水重复利用率提升至85%。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税收政策研究室主任表示:“江苏实践验证了税收杠杆对资源配置的调节作用。”目前建立的“一证一档”征管体系已覆盖全省98%取水户,下一步将探索与碳排放交易机制联动。随着2025年长三角征管协作备忘录签署在即,区域协同治水有望继续释放改革成效。

水资源税改革的进行,反映了税制改革的统筹协同。通过部门协作、信息共享、精准服务和差别激励等举措,改革实现了从“费”到“税”的平稳衔接,既强化了水资源约束,也增强了市场主体节水动力。下一阶段,随着改革深入和政策持续落地,水资源税制度将在推动水资源科学利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为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提供支撑。